李强带着那把其貌不扬的匕首从家里出来。他的父亲李汉维还坐在客厅一口接一口地抽烟。从某种意义上讲,李强能出名,这把刀子是出了不少力的,比如威逼警长,捅死洛州城那条大黑狗,而且,因为这刀,还出过一次人命。当然,出人命好像与李强无关。这畜生,李汉维想,这畜生精着呢,就是不犯死罪。李汉维站在院子里,身子虚弱得一阵风都能吹倒。妻子程小媚叹口气说:你还是在屋里歇着吧。 一缕淡淡的芳香,从院墙上的花盆里飘过来,如冰凉的手,在他的鼻翼上碰了一下。那一轮残月悄然贴在遥远的蓝色里,给人间的热闹和喧嚣冷落着。是谁把好好的一个月亮割残,扔在那片遥远中,是谁? “酒醒寒惊梦,笛凄春断肠。淡月昏黄。” 李汉维想起了“淡月昏黄”前面的一句。 李汉维也算洛州城的一个名人。他出名比歪歪腿和李强都早,但只是因为元曲,是在舞文弄墨的人里头出的名,出的是小名。他真正出名是因为李强。如果说李强出名是因为那把匕首的话,那么他的出名则完全靠的是儿子李强。走在街头,人们可以不知道这个面色苍白郁郁寡欢的人的名字,却知道他是李强他爸。许多年来,因为李强,他低下了自己清高的头,许多年来他几乎是沿着监狱——单位——家庭这个圆圈转悠,这种单一机械的生活程式几乎使他丧失了对生活的起码的性趣和感觉。他觉得他既像歪歪腿又不像歪歪腿。说像,是因为他和歪歪腿一样都失去了维护自己尊严的能力,身不由己地陷入到人们的轻蔑和嘲讽之中而无力挣脱;说不像,是因为歪歪腿起码感觉不到痛苦,感受痛苦的那跟神经出了故障,使他成为无忧无虑的人;而他则恰恰相反,他享受快乐的那根神经坏了,他只能品尝痛苦和屈辱,轻蔑和嘲弄。假如他能和歪歪腿一样黑白不分高低不论正反不辨以我为主以我为高又不用心用脑的话,他也许会活得轻松一点。 李强这畜生害了许多人,也害了他李汉维。李强毁了他的一切,尊严,人格,家庭。 院墙上有一盆不知何时栽下的月季,多少年来,李汉维从没有心情料理过它,让它那么孤单而辛苦地呆在墙头上,现在,它却把那冰凉的芬芳送过来,让她在月光底下闪闪发亮。李强那把匕首刚才就放在月季下边的墙角的。这畜生又不知拿它去害谁。杂种。他和妻子并没有特别溺爱这个曾经像天使般漂亮的小男孩,不知中了什么邪,却养出了一个魔鬼。只能这样解释:他李汉维前世作了孽。 我到外面走走。李汉维对程小媚说。 要我跟你一块去么?程小媚说。 我想一个人走走。 到了南门,又遇上了歪歪腿。 只一会儿的工夫,歪歪腿的传播的信息已经发生变化,他对在灯影里悠闲地散步的人们不断嚷嚷:“洗头洗脚,全军覆没。”色情味极浓。 李汉维突然对歪歪腿产生了一种极度的恶心感。不是因为他的脏和臭,疯和癫,而是另外一种东西:他觉得歪歪腿就是他李汉维投出的一个影子,一个没有尊严没有格调没有感觉没有灵魂的空洞而乏味的影子。这样的影子存在着并不断地存在着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 李汉维走进南门口的那片树阴里。树阴里有一个电话停。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子勾着一条腿扭着脑袋,哼哼唧唧地打电话。不用手机打电话用公用电话肯定就是这种哼哼唧唧浑身爬满虱子般的样子。 但是没有人注意正被虱子折磨着的窈窕女子,人们把注意力放在了歪歪腿身上,指指点点,说说笑笑,几个小孩把喝剩的饮料慷慨地送给歪歪腿,他接过去猛喝。一个男人把烟头扔过去,歪歪腿赶紧拣起来抽,抽得贪婪而舒心,幸福得无与伦比,然后接着喊:“洗头洗脚,全军覆没”。所以,也没有人注意那片树林里的另一位洛州城名人――李强他爸,李汉维。 李汉维再一次想到儿子李强手中的那把匕首。 他抬起头来望了望天上的那轮残月。 夜晚的天空空荡荡,把月亮的残缺弄得格外醒目,像脑壳里一个破破烂烂的想法,给人抽出来,贴在天空。 淡月昏黄。 李汉维终于又想起了什么。 “冷风来何处香,互相逢缟袂绡裳。酒醒寒惊梦,笛凄春断肠。淡月昏黄。” 李汉维又盯了一眼树荫里的电话亭。那儿已空无一人。 是乔吉的《寻梅》。他终于想起了“淡月昏黄”的出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