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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一个短篇来灌灌水吧《拒绝温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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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逃避温度,我已是第二次来到黄仙洞了。第一次来这地方是在两年前,那一次,我带了不少衣物,我以为我会长久地在这地方生活下去,因为那是我从小就梦想生活的地方,但只过了八个多月,我再次离开,再次选了城里的生活。
  黄仙洞是一个没有受过任何污染的自然溶洞,听老人们说,山洞在几万年前就形成了,山顶上的水慢慢渗透、融化、崩溃,最后就形成这么个大溶洞。到达山洞时天还没黑,我取出包裹,在洞口的石头上铺好被褥,我忙了没多久,天就黑了。周围是黑压压的山脉,我点上油灯,微弱的光抗拒着黑暗,我坐在它旁边,感受那份特有的寒冷和孤独。
  
  我从小就喜欢寒冷,害怕温度,不管是自然温度,还是世人给我的温度。在这个世上,母亲给过我最多温度,为了摆脱它,我才选择这里。我离开母亲时,她还躺在病床上,她在我面前念叨最多就是要我早点结婚。我拒绝了,我说我有自己的活法,其实我很清楚,母亲给我的温度我都无法承受,更别说我再去得到另外的温度。姐姐们和父母的想法一样,她们说我自私,说我不孝,说我不像个男人,我认了,在这个家里,我的确算不上能负责任的男人。
  我躺在石床上,仰望着天,那么多的星星就像人的眼睛,它们也在感受大地的寒冷。还有那并不圆满的月亮,在黑压压的山脉里更显苍凉。我一直不能平静,刚一闭上眼睛,就有一阵风把我吹醒。我总以为会有凶猛的动物半夜来袭,到了下半夜,除了听见从山洞渗出的流水声和老鼠的经过声外,我再也听不到其他声音,我几乎绝望了。
  夜越来越黑,越来越冷,越来越静。我用被子蒙住头,我以为不去看外面的恐怖景象,就能安稳地睡下。但躺下后我才发现,我错了。脑子里出现最多的一个形象就是:一只老虎从山洞跑出来,把我撕得粉碎,到处都是骨头和血迹……过了一会,另一个形象把刚才这个形象战败:一个野人和一只凶猛的动物搏斗,最后,动物被野人征服……这幅形象持续了很久,我才平静下来,不一会,我就进入梦乡。
  
  我睁开眼时,阳光已穿过洞口,周围的一切都显得格外清新。我走出洞口,对面的山屹立不动,树上的叶子在太阳下闪闪发光。在这样的清晨,还有什么不能放下?鸟儿们叽叽喳喳,它们也在为这样的清晨叫好。如此沉静,如此美好的时光,我第一次真正用心感受到。正当我为自己庆幸时,一只野猪出现了,它旁若无人地拱着土,好象在找什么东西,它的毛灰白,长长的嘴巴,高高的四脚,耳朵比我想象的要大,它一边拱土一边发出很粗的喘吠声。我没打算惊动它,只觉得我和它相遇是一种机缘,任何惊扰它的行为都是残忍的。
  没过多久,它便发现我。它抬起头,朝我望了望,它并不怕我,朝我走了两步,又转过身,它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你好!”我向前走了两步,像老熟人般的冲它打招呼。我以为它会像我一样,回敬一声“你好!”但它没有,它一溜烟地就跑进旁边的小丛林。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和它并没有共同语言,我们不可能握手、寒暄、拥抱。对于它来说,我是另一个世界里的怪物,甚至是它的敌人。我朝它逃跑的方向追去,但茫茫大山和丛林,哪里又有它的身影?阳光很好,我再次回到山洞,躺在那儿冥想。
  朦胧中,我竟感觉到那头野猪又跑回来了,它还在冲我喊:“哥们,你怎么到这里来了?”我说我厌倦了城里的生活,我还害怕温度,我到这里来完全是自愿的。我还说我向往土地,向往荒芜人烟的山村。“这并不是山村啊?”它继续追问,从它眼神中,已没有了先前的敌意。“但我喜欢这里。”我说。“我敢和你打赌,你在这里住不了多久,你会走的,一定!”它越说越玄,边说边用嘴拱地。看着它津津有味地拱着地,我想笑又笑不出来,这时我才才发现,我做了个梦。我醒来时,已是上午十点多了。
  
  我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寻找食物,其实在山洞生活,孤独和寂寞都可以忍耐的,惟独空空的肚子无法忍耐,我听到肚“咕噜咕噜”地叫声。我饿了,我来的时候没带多少食物。我把包裹打开,准备取出牛肉干时,只听见“嘭”的一声,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包里窜出来。“该死的家伙!”我随口骂了一句。自我进入山洞以来,和我敌对最多的就是老鼠,它趁我输睡之际,钻进了包裹,并享受了那份本该属于我的美味。牛肉干成了碎片,其他卤菜也被它糟蹋过,我越想越气,最后,我不得不把那些食物散进丛林。
  我第一天过得很惬意,但第二天就面临吃饭问题,我本以为带来的食物能管三五天,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天食物就没有了。我痛恨那些老鼠,甚至幻想过无数种法子捉住它们,拔它们的皮,吃它们的肉,但它总比我高一筹,我捉它们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不得已,我就开始了寻食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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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周都是高山,我不可能返回几十里外的小镇去取食,既然我选择这样的生活,就该选择到底,如果我回去了,将会是我人生中的一大耻辱。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它一直在催促我赶快找食。我身陷大山中,找不到上山的路,我不得不在千年枯藤里面钻来钻去。听老人们说,山上的蛇很多,特别是夏天,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蛇咬。我生性怕蛇,只好折根木棍防身。至于一些野生动物,我并不害怕。山上最多的动物是鸟,无论我走到哪里,总能听到它们唧唧喳喳的叫声,那声音既亲切又恐怖。
  半天过去了,我又累又饿,找到的食物少得可怜。坐在清澈的溪流边,我感到了绝望。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先前构想的种种幸福,都被肚子里叽里咕噜的叫声淹没。自然景色更像是可怕的噩梦。如果我还找不到食物,我恐怕就会晕倒,甚至饿死。我越想越后怕,不得已,我又回到洞口,找那些刚刚散落的牛肉干充饥。
  
  下午,太阳越来越毒,为了食物,我再次走出山洞,这次和上次不同的是,我有了目标,我打算进入丛林去找些野果。其实,对于野果,我认识的也极其有限,大多都是在书上看到的。我知道很多野果有毒,绝不能轻易去吃,这就是说,吃野果的风险极大。但只要你站在山上望一望,你就不可能有别的选择。那些动物都是山中王,林中霸,想捉到它们并非易事,况且我又不是守猎出生。我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我认识的少量野果上:老鸹眼、香灯笼和拍拍果。这三种野果虽说不太熟悉,可毕竟,我小时候和伙伴们一起摘过。
  越向林子深处走,就越感到恐惧。林子里阴森可怕,从林子发出的任何声音,都会让我浑身发抖。林子里的气温不是很高,但我还是得不停地补充水分。不知找了多久,我都没发现老鸹眼、香灯笼和拍拍果,索性,我就吃起蔷薇的嫩芽来充饥。不管怎样,蔷薇总是我所熟悉的植物,我也没听谁说过有人被蔷薇芽毒死的消息。第一口吃到嘴里,并没感觉出它有什么味道,然后我就一口接一口地吃,我连自己都不知吃了多少,它毕竟不是米饭,不能充饥。吃完后才发现,嘴里又干又渴,好象有咸液体留在嘴里,我伸手一摸鼻子,才知道出血了。原来,蔷薇的嫩芽是上火植物。我瘫坐在冰凉的石头上,用绿叶把血擦干,歇了会,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寻找。
  
  庆幸的是,尽管肚子很饿,但喝了些山泉水,吃了点蔷薇芽,总算把这一天捱过去了。到了晚上,该忍受的就是寒冷。饥饿虽然让我浑身无力,可毕竟,它让我还保持着生存的希望。寒冷就不一样,寒冷带给我的是绝望和恐惧。山里的气温比外面要低好几度,特别是洞内,十八度几乎是它的恒温。我坐在洞口,凝听附近的声响,来了几天,我早就没有了时间概念,一切只能以太阳的起落来判断。躺在床上,我竟然想起和我交往了八年的女友,我一直搞不清是什么原因才导致我们的分手。
  身体的温度越来越低,我被漆黑和安静包围,我喜欢这样的份围,更喜欢身上的低温。这几天,我都没在遇上一个人,除了那头野猪、偷我食物的老鼠,以及林子里的鸟儿,我几乎没见过其他别的动物。尽管夜晚很冷,但我没有生火,我害怕火会招致凶猛的动物。朦胧中,我发现自己来到一条大河边,我想到河对岸去,但因没有渡河工具,我不得不坐在河边叹息。第二天,我再次从梦里醒来,我不知自己还将面临什么?上午,我找了些野菜和枯树枝,我要应付的最大一件事就是肚子。
  
  到了下午,我再次走进丛林,正当我准备去采野菜时,竟发现一只兔子倒在地上,它雪白的耳朵还似乎在倾听周围的动静,它一动不动,当我的目光和它对视时,它惊悸地看着我,像个婴儿。我靠近它,我以为它会逃跑,但它没有,它昂着稚气的头,好象在等待什么。从它的神情里可以看出,它并没绝望,当我准备用手捉它时,它的身子也只是轻微地抖动了下,它没有力气逃跑,甚至没有挣扎的勇气,它被我抓住了。原来是只受了伤的野兔,它的腿被什么东西咬伤了,肿胀得厉害,我一阵狂喜,因为我知道,它将成为这几天的粮食。我趁着它身上还有一点温度时,拨了它的破,把它放在火上烤熟,但在烤它的过程中,我的心也同样也在煎烤。
  靠那只野兔,我熬过了最难的几天。我很清楚,人的处境越是艰难,就越容易绝望。像我这样的人,说起来是厌倦了城市的文明,想过一种野人般的生活,但我对自己的生存能力实在不敢恭维。而那只可怜的兔子,更像是为我这样处境的人准备的,它正好死在我面前,正好做了我的食物,那是不是佛经里讲的“舍身饲虎”呢?如果是,那我就是那只老虎……想着想着,我竟对兔子产生同情,吃进肚子里的兔肉也让我作呕。于是,我暗自发誓,将来即使饿死,也不再吃兔肉了。
  
  我第二次出去找食物就换了个方向。穿过枯树藤,很快我就来到一片空阔地,那地方没有草,也没有任何绿色植物,只是光秃秃的一块地方。毋庸说,这地方是不会有什么动物出没的。但后来我才发现,这块土地很软,软得就像沙地,只要我用手往下用力,就能插得很深很深。这样的地方竟又让我狂喜不已,因为我很清楚,只要是柔软的地方,一定会有老鼠存在。更况且,那些老鼠从一开始就和我作对,我必须抓住它们,吃了它们才能解恨。但问题是,哪里才会有老鼠呢?
  我在那地方找来找去,也找不到一个老鼠洞,一两个小时过去了,我筋疲力尽,除了看到十几只唧唧喳喳的麻雀,在树上相互嬉戏打闹外,并没发现别的什么。那些麻雀似乎在嘲笑我,说我是个懦夫,我从地上拣了块石头朝它们扔过去,它们才一哄而散,唧唧喳喳地飞走了。
  下一步该怎么办我说不清楚,我坐在地上发呆。过了一会,一只刺刺的东西从空地上经过,我又是一阵狂喜,我必须捉住它——刺猬。其实,我知道,刺猬喜欢安静、惧怕光线,喜欢昼伏夜出。野生的刺猬是喜欢吃蟋蟀和小虫子的,刺猬还和蛇是天敌,当刺猬碰到毒蛇时,毫不畏惧,总是小心地与蛇周旋。当蛇向它进攻时,它马上把头一缩,竖起钢刺般的棘刺,使蛇无处下口,只好退回去。在蛇退回去一刹那,刺猬不失时机地伸出头猛咬蛇,使蛇又怒气冲冲地扑上来,可又被刺伤。毒蛇遍体鳞伤后便成了刺猬的食物。可这只刺猬为什么会在大白天出现?当它从我面前经过时,我觉得我有把握追上它,并试图用棍子按住它,但它跑得飞快,几条又粗有短的腿跑起来就像运动健将,眼看它就快要回到洞里了,我手上的棍子已比它先到洞口,使劲按住它,不让它动弹,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尽管它发出痛苦的哀号,但我早已失去理智,当我用刀插入它柔软的身体时,我就像个得胜将军,我赢得最终的胜利了。紧接着就是拨它的皮,直到那时,直到我看到它颤抖的身体时,我才产生强大的负罪感。如果说我从兔子的眼神中看到的是绝望,那从刺猬的颤抖里看到的恐惧。我发现为了我自己的生存,我已变成一个十足的暴君,我让那些无辜者成为我的食物,却又不断为自己失衡的心理找平衡。原来,我隐居后的生活充满了暴力和血腥。
  
  一只刺猬也只仅仅够我一两天的粮食,我必须尽快找到食物源,这样才能更安心地生存。每天,我除了寻找食物,别无其他。再说了,自从我吃了那只野兔和刺猬以后,我的心理承受的压力要比饥饿更厉害,为了我的生存,我无缘无故地杀害了和我一样的生命体,它们虽不说话,但从它们恐惧和绝望的眼神中,我能感觉到它们对我仇恨。我一直在心里说:“我是个好人,我真是个好人,为了生存,我必须这么做。”是的,它们听到我的这番心里话,即使它们听得见,也不会承认我是个好人。
  后来,我便暗暗发誓,即使将来我会被饿死,也不能变成滥杀无辜的暴君。但问题是,我必须过了生存这一关,该如何过这一关,一直是我作为一个人存在的根本问题。有时,我会躺在石床上,幻想古代原始人的生活方式,我相信他们也是靠杀戮为生的,但作为现代的文明人,杀戮就是犯罪。如果不杀戮,那我生存粮食又在哪里?这个矛盾一直缠绕着我。要想在山洞生存下去,唯一的方法就是尽快找到野果,但那些红色、绿色、青色的果子,没有一种是我认识的。
  我开始仇恨起自己来,如果我在来之前,就有充足准备,或者说锻炼一种野外生存能力,想必我会顺利很多,但我没有,我所学的知识大多与生存无关,比方说写诗,写小说,听音乐,这些东西对于一个生活在野外的人来说,是根本不需要的。
  
  又过了几天,我才算找到食物源,我的食物源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野果,另一种鱼。说来奇怪,就在我把刺猬肉吃完的当天,我又溜达到捉刺猬的那块地方,我发现周围有一种像葡萄一样的果实,不过,那绝不是葡萄,那些小果子连在一起,就像一朵朵“果实花”,我把它们摘下来放在嘴里,味道酸涩,过了会,我的身体便暖烘烘的。直到我最后确认身体没出现中毒现象时,我才敢轻松地采摘。望着那一片奇形怪状的野果,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有了那些野果,我的生存就不再有什么问题,每天天一亮,我就会出去采些野果回来,到了下午,我又会回到山洞。这样连续过了十多天,我就习惯洞里的生活。
  但吃野果并不是长久之计,在山洞的西面,有一个野生湖泊,我弄来钓勾和鱼竿,每天都会在那里垂钓。钓鱼的乐趣自不必说,我的生活也丰富了很多。小时候我也在家门口的小河沟掉鱼,每天能钓一两斤,母亲总会夸我。当然,现在钓鱼的心境和小时候完全不同,小时候钓的鱼是“鱼”,而现在钓鱼却多了重“境”。
  虽然那是个野湖,里面还是有很多很多的鱼。每次钓鱼时,我总会想起姜太公钓鱼的典故,姜太公钓鱼不在鱼,而在周文王,这样说来,姜太公就把钓鱼功利化了。他的钓鱼不存在“钓之境”,而只有“钓之政”,这样一个处心积虑想从事政治的人,竟然也能被中国人神话。
  
  第一次钓下来,收获颇丰。虽然都是些小鱼,回到山洞后,心情依然很爽,于是,我便开始生火、做饭。一直忙到深夜,我才发现那天是阴历十五,月亮格外地圆,明亮、透彻,在淡淡的云彩上面,更显娇媚。一阵风吹过来,我打了个寒战,随后,就是一股莫明的感伤。
  深夜,我独坐在洞口的石头上发呆,一只老鼠突然从我面前经过,它机警而敏捷,转眼就跑得无影无踪。不知怎么回事,我似乎对它有了同情和怜悯。这本来是它生存的家园,自从我来了以后,它也一定没过一天安宁的日子。
  “老鼠,别怕。”我竟然对着它逃离的方向咕噜了几个字。草丛中似乎有了动静,那一定是它对我的回应,它一定在说:“你这可恶的家伙,是你占据了我的家园,你究竟还想怎么样?还想让我屈服你吗?告诉你吧,这里永远都是我的家。”想到这,我突然发现自己是个真正的侵略者。
  那天晚上,我都没法入睡,白天获得的快乐,到了晚上就消失干净了。自从我来到山洞生活以来,我有了第一次落寞感,先前是为饥饿发愁,当我真正解决了饥饿这个难题后,我面对的又是失落。我真不知道什么样的生活才真正属于我?安静的?自然的?奢华的?诗意的?我说不清楚,更没办法去说。
  
  渐渐地,我适应山洞的一切,每天除了去钓钓鱼,再就是坐在黑夜中感受寒冷而孤独的气息,我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我拥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拥有自然的色彩。当我寂寞了,我会对着地上爬动的蚂蚁说话,甚至也会对着那些即将被我烤死的鱼说话,我知道它们听不懂,但至少,这样能排遣我的孤独。
  大概两个月之后,有一件事打扰了我的清净。有一次,我刚钓完鱼回来,就看到一个衣衫蓝缕的老者坐在洞口,他乱蓬蓬的头发很久都没洗过了,那身衣服更像是肮脏的树皮。我起初以为他是个疯子,后来才知道,他也是在这地方生活的人。看他的样子,他好象在这里生活得很久了,可我从没见过他。我先是感到吃惊,后来就慢慢平静下来。
  他也是我在山洞后第一次见到的人。我问他怎么也会在这里,他却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后来我才知道,他因为在山林里待得久了,才导致语言功能退化。那天晚上,我烧鱼给他吃,还帮他弄了个地方睡觉,我就像亲人一样地对待他。因为沟通的不顺畅,我们就在地上比画着,从他比画的手势里,我知道他在这地方生活了十多年,每天都是以吃野果为生。我还问他为什么要来这里,他却半天都没比画清楚。但从那以后,我们成了朋友,他不但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还能用野果酿酒。这又让我平淡的生活增添了几份色彩。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三个多月后,他又慢慢恢复了语言功能,他记忆清晰,思维敏捷,对每一件事物总能谈出独特的观点。我问他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生活,他说他只是一次偶然,他突然对世界上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他认为世上每一样东西都在袭击着自己,马路上的车在奔向自己,黑夜在侵略自己,自己喜欢的人也在仇恨自己,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慌感。特别是有一次,他对着镜子,他发现自己的眼睛没有任何光彩,额头上布满了皱纹,本来是一头乌黑的头发,也掉得差不多了,他先前的恐慌再次加深,那时,他除了想找个安静的避难所外,再无其他设想,于是,这片山林就成了他唯一的避难所。他说他在这里生活了近三年,才算真正摆脱内心的恐惧和困惑,他把世界忘得一干二净,并坚持认为,一个人要想求的安宁,就必须回到人的最自然状态。
  我逐渐对他产生了好奇,他的每句话都足够引起我的思考。尽管我们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我断定,我们不是同一类人。我一直认为,人天生就该背负着某种责任,做人的责任。但他不这么看,他认为人背负的唯一责任就是生命,就是对自己负责。他甚至反问我:“一个对自己的生命都不负责的人,难道他还能担当起对社会和对家庭的责任吗?”他说得虽有道理,但却不能说,每个存在于世的人,应该选择类似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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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叫什么名字?”有一次,我竟然好奇地问他,自从我们认识以来,我们都没打听过对方的名字。他惊异地看着我说:“忘了,我好象姓无,不,又好象姓茫,我真不清楚。”他一边摇头,一边做出回答的痛苦状。
  “其实,名字无所谓的,我叫修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缩写,但这并不代表什么。”我说。
  “你的名字很好。哦,对了,我突然想起我的名字,我叫茫然,本来我姓邙,叫邙苒,因为这两个字都不好写,于是,别人就改叫我‘茫然’了,后来叫多了就习惯了。”老头说完,便弯下腰,从地上拾起一片叶子,然后对着轻轻一吹,叶子就随风一起飞走了。
  “茫然?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名字。”我说。
  “不过,说到这,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来这里之前发生的事。有天晚上,我喝多了酒回家,正好妻子不在,我就把家里所有的灯全部打开了,朦朦胧胧中,我好象发现有好多只眼睛在盯着我,很恐怖,我借着酒劲在房子里找,你猜我找到了什么?”他问,我摇摇头。
  “我找到了一个摄像探头,当然我就晕倒在地。我知道那是她干的,为了和我离婚,得到她该得的东西,她一直都在搜寻我离婚证据。而我只是为了挽救一段长达十多年的感情,我真傻,情感一旦破裂,是不可能被挽救的。那天晚上,她回来后,我就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她拿到了该拿的东西,我就渐渐消沉了下去,最后退守到这儿了。”他说得我鼻子酸酸的。
  
   “茫然先生,也就是说,您也曾经爱过,是吗?您是被爱折磨成了这个样子是吧?说真的,我也爱过,我不知道您在爱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情景?”我接下来问他。
  “爱过,那时的爱里从来没有恶,因为爱就是善,所以,心里就只装着善。”他说。
  “这就是说,你变了,从爱的道路转了个弯……”
  “不,我还在爱着,你知道我第一次到这儿来时的情景吗?”
  “我大概能想象出来。”
  “你很难想象出来,我来的时候和你不同,尽管我很消沉,但我很幸福,我是春天来的,漫山花开,山脚下到处都是低矮的小草,有些大红花就像火焰一般,洋溢着芬芳,夜风一吹,它们就像美丽的舞娘……这都是我看到并感觉到的,我就像着了迷一样地迷恋上这里,这难道不是爱吗?我在这里住了多年,我一直是在用心爱着这里,这大概是我和你的不同,难道你不觉得自己是在逃避吗?你在逃避义务和责任,说准确点,这地方只是你的避难所。为什么不用心去感受这里呢?当你爱上这里,你才能对自己说:你在爱这个世界。”他说,并不停地变换手势。
  “可是……”我不知想说什么,他便打断我说:“年轻人,这世界最需要的就是爱。”我连连点头,并跟着说:“是的,这世界最需要的就是爱。”
  
  作为一个在丛林里生活了很久的人,我突然发现了爱,就像一个深陷黑夜的人,突然发现了光明。我们谈话的声音很低,但是,那个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爱”令我浑身震颤。我还在爱着吗?爱这个世界?爱我在世的亲人?爱一切该爱的东西?
  我母亲生我的时候就落得一身病,她好不容易才把我们姐弟抚养成人,但二姐十五岁那年就死了。大姐因为家穷,不得不回家种地,三姐后来也只读个初中,也回家务农了,靠父亲一个人的肩膀,抚养一整个家庭……家里发生的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和爱有关,他们每个人都在爱我,而我呢?我却在逃避,是的,茫然先生说得很对,我只不过把高山丛林作为了现实的避难所。
  山谷里的薄雾慢慢聚拢,随着薄雾越来越浓,我发现自己距尘世越来越近。我听到风在呢喃,昆虫在吟唱,小鸟在歌唱,而我,正在和它们交融。世界在我面前越来越清晰可见,母亲的面容也越来越清晰,我似乎发现,母亲就在山谷的云雾中,或许又在清澈的溪流里,原来,母亲无处不在,爱无处不在。一阵阵幸福袭击着我。茫然先生早已在山谷中消失。
  
  自从我和茫然有过一次长谈以后,我们就再没见过面,他无意中闯进我的生活,又无意中从我生命中消失。我到他说过的地方找过他,但我去到那地方后,才发现地上只有落叶,和一些零散的布条。那布条就是他穿过的衣服,茫茫丛林,他究竟又去了哪里?或许他去到某个地方,那地方就能成为他的家,又或许……我不敢顺着这一思路往下想了。突然之间,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沉重,他的消失并不是减轻了我身上的重量,相反,还增加了我身上的重量。
  转眼之间,就到了冬天。清晨,群山都隐藏在迷雾之间,叶片上挂着露珠。我早已习惯了各种各样的天气,但我最害怕的还是雨天,为了防雨,我把住的位置朝洞里延伸了近十米,一到深夜,漆黑的洞内只要稍有响声,我就会感到恐惧。我不怕孤独,但害怕空旷里的回声。每次下雨,我都会想到茫然,如果他还活着,下雨的时候,他又在做些什么?如果没有避雨的地方,他又会去哪里?想着想着,我的眼角湿润了。我有几次到山谷的各个角落找他,都没有结果。
  在山谷生活的时间越长,我就会越来越燥。有时候,我会莫名其妙地发脾气,我想发泄的时候,就是用大石头把小石头砸碎,我喜欢破碎的感觉,那声音就像交响曲,特别是在清晨,碎石声和阳光的组合,更显别致。
  
  时间一长,我便逐渐忘记了茫然的存在,每天,我除了享受温暖的阳光和安静的黑夜,再就是不断到丛林里走走。有一件事彻底让我清醒。有一天,正当我准备去采野果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枪响,不一会,一只斑鸠就从树上落了下来啊。它刚才还在有节奏地拍打着翅膀,在空中划动美丽的弧线,它是那么自由,无所畏惧,突然间,它就像一片树叶一样,落在了地上啊,它的生命在阳光下消失。
  “落下了,落下了。”我听到打猎人在喊。喊声刚落,一只猎狗就把斑鸠叼到主人身边。猎人此时也看到了我,并用枪对准我。我惊叫着就朝洞里跑。
  “再跑我可就开枪了!”猎人说。猎狗也朝我扑了过来。那时,我才明白,他们把我当成了野人。尽管我知道猎人不会朝我开枪,但我还是感到恐惧。半年多来,这个猎人是我见到的第二个人,如果说,茫然是我见到的第一人的话。我一直都在等待后面将继续发生的事情,奇怪的是,猎狗追了一半就不再追了,等我转过身来,才发现,猎人早已带着猎狗跑了。
  斑鸠从树上落下的形象一直在我脑子里储存。我找到斑鸠的尸体,它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一缕阳光照在它身上,它仿佛在和阳光交谈,那时,它一定幸福到了极点。后来,我把它埋在我的洞口,在埋它的那一刻,我仿佛是在埋葬我自己。
  
  是的,我亲手埋葬了自己。想想过去在城里生活,其实也是一种埋葬,更多时候,我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的。我一直认为,和人说话是一种耻辱,我不奢望沟通,更不奢望被人理解,既然如此,就得找一种适合自己的沟通方式,于是,写文字就成了我的沟通方式。在写文字的时候,我也就把自己埋在了文字中了。
  我再次想起那只斑鸠,如果它还活着,它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去活呢?我猜想,它更多是以一种死的方式去活的:它舞动翅膀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它争夺食物也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它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还是为了证明自己活着……这些证明方式和我用文字证明是同样的道理。
  既然如此,那我就应该以死了的方式活下去,把自己埋在文字中,让身体毫无顾及地在世上穿行。这大概就是那只斑鸠带给我的震撼。既然已死,就无所谓活,既然能选择山林,也同时能选择城市?我再次想起茫然先生对我说过的话——这地方只是我的一个避难所。是的,与其在山林中活一样地死,不如回到城市去死一样地活。内心有一种冲动在指引我,并在对我说:回去吧,这里的一切都不属于你。
  回去,是的,回去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步骤,至于回去要过什么样的生活,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在山林生活久了,我最终也没能判断出来我究竟适不适合那里,或许如茫然所讲的,我身上还背负着很多的责任。
  
  又过了一个多月,我便决定重新返回城里,并决定过另一种生活。我在山谷总共待了八个多月,虽然平淡,也算自在。我做得最多的大概就是对着山洞说话,或是望着天空发呆,时间一久,山洞和天空就在我脑子里留下了烙印。真正当我要离开那地方时,也有一种说不出心酸。
  我离开的那天天气晴朗。早上,我把在山洞用过的所有物品都埋了,然后又跑到茫然先生说过的地方去找他,我想向他告别,但那地方早已长满青草,他或许就是某一棵青草。
  “我走了,兄弟,我会永远记得你的,如果你还活着,你一定要来看我。”我对着一根被风吹动的青草说。
  那根草摇了摇,似乎在说:“兄弟,祝你好运!”
  “是的,我会好运的。”说完这几个字,眼泪就夺眶而出。我向那个青草挥了挥手,便踏上了回城的路途。走在我曾钓鱼的地方,我又转过身,竟然发现最高的那座山峰在冒烟,而冒烟的地方似乎又有茫然的形象。
  “原来,茫然一直都还活着,只是活在山上的烟雾中。”我自言自语地说完,才兴奋地离开我生活了八个多月的地方。
  
  六月份,我来到深圳,这也是我第二次来深圳,我从来就没把深圳当成自己的故乡,生活在这地方,你永远也感受不到家的存在。路上总是匆匆忙忙的脚步,我路过一家商店,橱窗中有诱人的特价商品,可我兜里的钱所剩无几。一位二十岁左右的营业员走过来,问我需要什么,我打量着她,摇摇头就走开了。
  我开始感到恐慌,沿着长长的深南大道,我却不知该在哪个地方停下。时间飞快地流逝,犹如马路上的车流,阳光就像烈火,猛烈地抽打着大地。我从一个世界逃离到另一个世界,我本来做好了进入这座城市的准备,但是……哦……但是……但当那个世界真正赤裸裸地展现在我面前时,我又不知该怎么面对。两年前,也就是我离开深圳的那段时间,我极端地厌恶这座城市,并发誓永远都不会返回。可是现在,我站在深圳的马路上,晒着这座城市的阳光,吹着这个城市的夏风,并将选择另一种生存方式在这座城市活下去。我能用自己选择的方式活下去吗?
  深圳是一座用物质堆积起来的城市,活在这里的人没有感情,没有信仰,没有交流,只有冷漠的眼神和对成功的渴望。是的,成功,既然你选择了这里,就该用自己的成功去证明你活着的价值,“活下去”是我最初在山洞生活时建立的价值,那么,在这里,在这个没有人性的城市,“活得成功”就应该成为新的价值观。
  
  我用身上仅有的钱把自己打扮了一番,我对自己的气质一直比较自信,尽管脸上略显苍老,但苍老又是成熟的标志。之后,我就给舒艺去了个电话,她是我的前女友,尽管我们已经分手,但我相信还有一份情义在。她听到我的声音感到很惊讶,问我这一年跑哪去了,我大概地讲了下这近一年的生活经历,她骂我疯了,还不停地挖苦我。后来我们就约定在上海宾馆会面。
  我来到指定的餐厅,她早已在那儿等我了。她没什么大的变化,这一年来,时间并没让她苍老,反而让她成熟了许多。见面后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杨强出车祸死了。”我重复着说了句:“杨强死了?”脸部没有任何表情。杨强是我大学同学,很帅的一个小伙,在校时,我们组织过乐队,他是吉他兼主唱,我是鼓手,我们也在一起打过篮球,还同时是系队的主力。听到他的死讯,我反而很平静。我打开菜谱,问舒艺点过菜没有,她竟然只摇头,说我变了,变得她完全不认识了。
  那天晚上的见面很失败,我几次想表达我这次来深圳的目的,但直到最后也没说清楚。而舒艺呢,她似乎只对杨强的死感兴趣,不断把话题扯开,说他出车祸死的时候真惨,整个身子几乎被泥头车碾成了肉浆,还不停地拿另外一些同学来说事。我很厌倦这样的谈话,特别厌恶她说到伤心时候的抽搐声。
  
  我和舒艺分手时已快十一点了。我们上海宾馆走到岗厦,又从岗厦走回上海宾馆,这样连续走了两三趟。她说到的事也无非那几件,我一直保持着沉默,她是不可能沉默的人,自我和她好上以来,都是她的话多。她问我将来打算怎么办,我说走一步算一步,我并不打算上班,如果可能的话,我会去找个乐队,当当歌手,跑跑场,她知道我干过这一行。
  “要是……”还没等她说完,我就猜出她又要扯到杨强身上,我赶紧接过话说:“知道我在山洞生活时,天天在学什么吗?”
  “学什么?”她睁大眼睛看着我。
  “学动物的叫声,什么鸟叫,野猪叫,老鼠叫,只要是我在那儿听到过的声音,我都学过。”我说。其实这些都是跟茫然学的,茫然说在山洞生活就得学会这些,这些声音都是保护自己的手段。趁着夜色,我就在田面公园学了几声狼叫和野猪叫,还引来了一些围观者。
  之后,她又跟我讲了些她在报社工作的情况,我也大致描述了我在山洞生活的情景,她说想为我写篇文章,就写“一个隐居者的归来”,我说像我这样的疯子回到这座城市,绝不是这个城市的荣耀,而是对这个城市的玷污。她笑了笑,没说什么,我们就分手了。回到出租屋,我感到精疲力竭,决定去按摩。还没等我走出门,就停电了。
  
  第二天醒来时,已是中午了,脑子里空荡荡的,屋子里很热,整个城市和我一样,就像发了高烧似的。我又给舒艺去了个电话,告诉我最后的决定,她觉得我挺适合干歌手,她还建议我多写点歌,如果能唱自己的歌就更好了。我说我找歌厅并不是为了当歌手,我厌恶歌手这个职业,我只想做一名口技表演艺人,在舞台上向观众们表演我在山洞时学的各种绝技。我们还为此争论不休,她觉得口技表演没有前途,不过她最终没有说服我。
  我把自己模仿的各种口技录了音,又刻了些光盘,然后和自己的简历一起,寄给了深圳的几家大酒吧。幸运的是,我于第二天就等来了原色酒吧的回复,并通知我当晚去面试。凭着我曾经的演艺经历,和独特的口技表演绝技,我很顺利的就成了原色酒吧的签约艺人。我把自己签约的消息告诉了舒艺,她显得很激动,还说原色酒吧是深圳最好的酒吧,可我并不那么激动,因为接下来的生活就将是黑白颠倒了。
  第一天正式登台表演,我就拿出浑身招数,先学鸟叫,又学猪叫、狗叫、猫叫、狼叫什么的,只要我能模仿的声音,我都尽力去模仿一番,我的绝技也获得观众持久的掌声。就在表演快要结束时,有位观众竟要我模仿放屁声,其他观众也跟着起哄,我照做了,并模仿了三声,那声音被我模仿得惟妙惟肖,和我先前的绝技比起来,我甚至觉得那“屁声”是最绝的,也是最有艺术特点的。
  
  没多久,我就在原色酒吧站稳了脚跟,酒吧里的观众大多把我当成笑星,特别是我模仿的屁声,几乎成为每天晚上的压轴戏。大凡去酒吧里的人,都想图个乐子,他们在我模仿的屁声里找到了乐子,也就等于说找到了生命中最真实的东西。对于我来说,拿到票子才是最主要的,至于是模仿屁声还是模仿狼叫声都无所谓。每天晚上都得在城市的夜色中穿梭,渐渐地,我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自打我进入原色酒吧时起,就有个女人盯上了我,她叫王荇,某珠宝公司老总。她盯上我的最大原因是我模仿的狗叫声特别像她家半年前失踪的西施犬,这勾起了她无限美好的回忆。自从西施犬失踪后,她就经常失眠、多梦,总是在梦里梦到它的身影,梦到它那浓密的、略带波浪形的、看起来有点像菊花的长毛,还有它美丽而可爱的眼神。她偶然在原色酒吧听到我模仿的狗叫声,还以为是她失踪了半年的狗狗又回来了呢,我模仿的狗叫声再次让她回到从前。
  世界往往就是这样,一些小小的看似毫无关联的东西,竟在某个特定的时空中,就能把他们连在一起,还能左右他们的命运。我和王荇从相识时开始,就是那么地荒唐,却又顺理成章。她比我大十岁,有着女人特有的魅力,她成熟中略带忧伤,话虽然不多,但谈吐和举止处处透露着高雅。
  
  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没什么特别的,作为观众,她特意为我定制了鲜花,还亲自把花送到我手上,她送花的整个过程都和其他人不一样,她显得很庄重,也很优雅,看得出,她并没把我当成低俗的笑星,更像是把我看成了“艺术家”,她送花上台时还引起了场下的一阵阵尖叫。
  我们就这么熟悉了。有一次她约我喝茶,跟我讲了很多有关她家西施犬贝贝的故事,那些故事虽然平淡无奇,但也能表现出人与狗之间的真挚情感。她说贝贝几乎成了她的一切,没有它的日子,生活就像是在地狱里。
  “它已完全融化在你生命中了,就像爱情,当一个人爱另一个人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我说。
  “是的,这段时间,每次听你模仿狗叫,才真正地感受到,它在我生命中原来比什么都重要。”她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阳光很好,就在她看我的瞬间,我几乎闻到从她乳沟里散发出来的芳香,那些芳香伴随我的想象又同时散发在阳光里。
  “年轻人,如果你愿意……”她没继续说下去,依旧是那双眼睛,似乎是在盯着她的贝贝说话。
  我当然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就赶紧接上话茬说:“这就要看王总您自己了。”我的话说得不明不白,但我自认为意思已经表达清楚了。我需要钱,是的,钱,因为只有钱,才能给我在深圳生活下去的理由。
  
  后来,她聘请我专门为她模仿狗叫。她只许我模仿她家的贝贝的声音。有时,为了寻开心,她还故意把我打扮成贝贝的样子,我也尽量配合,因为她给了我不菲的薪水。和她的交往我没对任何人说过,即使是舒艺,她也只知道我在原色酒吧上班,根本就不清楚我还兼了另一份职业。
  那时候,我才真正搞明白一个道理,那也是我在山洞永远都想不明白的道理。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总在说一些被他们认为是人说的话语,是语言把人定义成了人自己。这就是说,狗也在用狗的语言定义它自己,猪也一样,所有动物都是这样。只要他们能发声,他们的声音就能定义他们的特性。同样的道理,如果从人的嘴里发出了狗的声音,那人是不是就变成了狗呢?我的答案是“是”,在王荇眼里,我就是她定义的那只狗贝贝。
  在一只小狗的声音中,我和她谐地相处着。几乎每天晚上,我演出结束后都要去她那儿,为她学一阵子狗叫,然后才能回去睡觉。如果有一天我不去,她都整夜没发入睡。她最讨厌出差,我曾把模仿的狗叫声刻进了光盘,让她带上出差去听,她都说不管用。她就像中了邪似的,和她初识时,她还到处打听失踪的贝贝,自从我介入到她生活以后,她就再也不去打听了。而我,似乎就成了她的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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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用金钱获得了尊严,我用上天赋予的特殊声音获得了财富。在深圳这座城市,有钱就是尊严。我无意去探讨这些道德范畴的东西,我还想谈谈我和她在一起时的情况。起初两个月,我每次去她家,她都让我在大沙发上学贝贝叫,她靠在对面,有时也会斜躺在那张大席梦思床上。我们虽是孤男寡女同在一室,也没做出超越男女关系的事。我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拿到我该拿的那份薪水,想必她也一样,就是能找回曾经拥有贝贝的感觉。对于她的家庭情况,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她离异单身,身边暂时没有男人,至少我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没发现她身边有和她亲近的男人。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很单纯,就是纯粹的雇佣关系。即使到了后来,我们发生了性关系,我依旧相信,我和她之间仅仅是一种纯粹的雇佣关系,性也只是我和她在某个时间和空间的特殊需要,它不涉及到感情,不涉及相互利用,也不涉及其他别的,仅仅只是男女之间的身体碰撞。对于我来说,当她把身体给我时,我给她最大的回报就是多扮演几次贝贝,多穿几次贝贝形象的衣服,多在她的沙发上或地上或是床上爬动几次。对于她那来说,在付给我的固定薪水中,她只不过多拿出了自己的身体,更况且,那是在夜里,在谁也不会知道的漆黑的夜里。我们都觉得这是一笔划算的交易。
  
  王荇的话不多,我的话也不多。我在很多书上看到,男人与女人在身体碰撞前,都是激情如火,我觉得我和她不是,至少我从未从她身上感觉到过火焰,她也一定有同样的感觉。她让我用舌头吻遍她全身,也只是为了找回狗贝贝曾经用舌头舔过她全身的快感,她并不是一个淫荡女人,相反,在她身上,我处处感觉到的是优雅和高贵。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近一年,我从她那里拿到的钱是我过去每个月薪水的四五倍。她对钱从不吝啬,只要是她看上的东西,不管多少钱,她都一定会想办法弄到手,她能弄到我,也正是因为她敢花大价钱的缘故。再加上我在原色酒吧里的薪金,我每个月的收入已相当不错了。正当我美滋滋地生活在霓虹灯和温暖的狗叫声下时,舒艺的生活发生了变故。
  我和舒艺分手已快两年了,虽然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最终还是因为生活的不融洽而分手。分手没多久,她就又找了一位,相处了一年,又分手了。原来,那个男人只不过把她当成了一个玩物,因为他身边至少有三个以上的女人,这是舒艺绝不能容忍的。她发现了真相,甚至想去自杀,都被我阻拦了。可以说,在她人生处于最低谷最失落最痛苦的日子,依然是我站在她身边。她说我是她在深圳的亲人,唯一的亲人,我也把她当成是深圳唯一的亲人。
  
  如果说我和王荇之间发生的事情大多在凌晨以后,那么,我和舒艺之间发生的事情就是周末。我和舒艺先前就有过很多次身体碰撞,后来的身体碰撞就算不得什么,她也不是很强烈的女人,周末给她一次,就能满足她一周的需要,对王荇来说也是如此。而我呢,每周必须多付出两次性生活。这并没什么,我本来喜欢独处,如果偶尔有两次生理调节也未尝不可。
  有段时间,我随意地在这两个女人之间穿梭,但我又经常梦见茫然,梦见他也来到这座城市,梦见他就在我身边,梦见他对我说的那句话:“年轻人,这世界最需要的就是爱。”我两眼空茫,特别是夜晚,凉风从窗外渗进来,我只感觉到寒气逼人。我和王荇之间是没有爱的,她从来没给过我爱,我也不可能去爱她。至于舒艺,我们只有亲人之间的关怀,这关怀是不是爱,我说不清楚,即使我不去关怀她,也一定会有另外的男人关怀她,她回报给他的可能还是她的身体。
  爱是什么?自从我学会认这个字开始,我就在揣摩。我认为爱是从内心深处流出来的一种神秘液体,那液体只属于我们身上的某个器官,当我们连那个器官都找不到时,又怎么可能有爱呢?生活大概就是这样,我在山洞生活时,体验更多的是内在的孤独,我该爱的又是什么?现在,我深处深圳这样的闹市,我又该去爱什么呢?我真的搞不清楚。
  
  任何一种生活都有厌倦的时候,我最开始厌倦的是夜晚的跑场,每个晚上都是十点以后出动,三个连锁场地,必须全跑一遍,还不能迟到。我一会人在罗湖,一会又跑到了福田,不过三个场地相距并不算远。跑完场后大概就到凌晨一点了,王荇总在最后那个场地等着我,我一演出完毕,她就把我带回她家,我就变成躺在她怀里的贝贝。
  她从不叫我的真名,在她眼里,我是她永远的贝贝。贝贝就贝贝了,我从没在乎过她叫我什么,我最在乎的是每周和她发生的性生活。虽然她要的次数不多,但很讲质量,一旦我进入了她的身体,她就会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最开始我还能应付,时间一长,我竟然对她的身体也开始厌倦了,不管她有多高雅,也不管她从外表看有多么年轻,毕竟,她已是四十岁的女人了。
  我又在深圳生活了半年,就开始厌倦起我接触过的人和物来。有人说厌倦是心理疾病,我倒不觉得,我厌倦的不是整个世界,而是曾经那些经常引起我烦恼的东西。我厌倦我的工作,是因为我总在无休无止地为它奔忙,也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我厌倦王荇的身体是因为她总向我提出过高要求的性生活;我厌倦独自山洞里生活,是因为我在那地方找不到生活的意义。我的厌倦绝不是无缘无故的,我没有厌世,没有表现得多么绝望。
  
  几个月后,我辞掉了原色酒吧的工作,我以为王荇会高兴,结果是,她因我辞掉酒吧工作而恼火,她怪我不和她商量,我说没必要,因为那是我私人的事,我还说我不会因为辞职而影响每天去她那儿的工作。我一直搞不清她为什么会对我辞职恼火?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不是一点点,我们更像是生活在地球两端的人,我们唯一的连接点是那只西施犬,我不可能变得高贵,也不可能像她那样处处获得尊重。最终,我还是战胜了她,不,与其说是我战胜了她,不如说是她家失踪的狗贝贝战胜了她。
  我和她的工作关系仍在继续。另一件奇妙的事发生了,在深圳,每一次小小的相逢都会影响我们的一生。我认识王荇是鬼使神差,认识舒艺是先前的缘分,认识一个才十五岁的小女孩吴丹只是纯粹机缘。有天晚上,我在田面公园散步,突然从我叫下窜出一只流浪猫,它凄厉的“喵喵”声牵引着我,我一直跟着它,它的叫声越是凄厉,我就越想抓住它,并想对它说:“别跑啊,跟我回去吧!”可它哪里听得见呢?它只是一个劲地跑,从公园门口一直跑到公园最深的地方,那地方阴森恐怖,因为天凉,很少有人在那儿走动。正当我以为把它逼到绝境,伸手就能抓住它时,它竟在那片阴森的小树林里消失了。紧接着我就听到一个女孩的哭声,那哭声比刚才的猫叫声还要凄厉。
  
  四周黑影幢幢,她见有人过来,便停止了哭泣,静静地垂着头,似乎在等待什么。这场景我在哪儿见过?或是在梦里,或是在山洞,她就像一株嫩绿的青草,又像是一朵倦缩在叶子上的牵牛花……哦,不是,都不是,她究竟是什么我也不清楚,尽管我没看清她的脸,但我相信,她一定在我生命中出现过。
  “孩子,这么晚了,你怎么会在这儿呢?谁欺负你了吗?”我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说。她抬起头,趁着淡淡的夜光,我发现她是那么地美,特别是她冲我眨眼的那一瞬,我竟感觉到她本来就是我身体里的一个元素,不,不是元素,是毒素。
  “我……我……”她结结巴巴,不知要说什么。
  “我送你回去吧!”我说。
  “不,哥哥……我……”她回答,声音很低,清纯的眼睛里充满了迷惑。
  “你住哪儿呢?天都这么晚了,又么冷……”还没等我说完,她就接上话说:“哥哥,我知道你是好人,我没地方可去,我爸妈都不要我了,他们都有自己的家,我想跟你去……我……”
  “什么?你想跟我去?”我差点叫出声来,虽然她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但在我眼里,她已经成熟了,她不可以也不应该跟一个陌生的男人回去。
  “哥哥,你不愿意吗?”她说完,又“呜——呜——”地哭起来。见她哭得伤心,我没再拒绝,我抓起她的手,并打算把她带回去。
  
  我带她回到家时,已是凌晨一点,我打开日光灯,发现她清瘦的脸上挂满忧郁。她个子不高,但很匀称,那天晚上,她还穿着一身学生服。我无意描述她的美貌,只觉得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她一直跟着我,一步也不肯远离。她每走一步都很小心,生怕碰坏了我的家具,我让她不要太拘束,就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我一提到“家”,她就垂下了头。
  “哥哥,我没地方可去,真的。我没上学了,爸妈都不要我,我真的没地方可去。”她不停地重复这句话,双眼充满迷惑和恐惧,她一定很害怕我会在那样的冷夜让她出去。她才十五岁,还是个刚成熟的孩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紧紧地抓着我,我相信她说的都是真的,她真的没地方可去,除了我这里,她似乎不再属于世上任何一个角落。
  我突然感觉到她身上的体温,那体温很特别,伴随着她脸上的微微红晕,逐渐地向我传递,并穿透我,那是她青春冲动的符号,我吻了她的额,又吻了她的双眼,我吻她时就像在吻自己身上的某个器官。她不反抗,不挣扎,而是顺势倒在我怀里,任我亲吻,任我抚摩。她的乳房坚硬,还不是那么丰满,这和我摸过的王荇的乳房大不相同。后来,我就要了她,她依旧不反抗,我用最轻最柔的方式要了她,对她来说,那滩小小的血迹就意味着她的一切才刚刚开始。
  
  温度,多么可怕的温度啊!我以为我永远会丢失它,但是现在,我又在一个十五岁的女孩身上找到了温度。她就躺在我身边,那么地安静,那么地娇柔,就像一朵盛放的玫瑰,她把黑夜丢在了身后,也丢在窗外,然后转身去了梦里,我一定是在她梦里,就像她也在我的梦里一样,我们依偎在一起,亲吻,交织,相互感受各自的体温。
  我三十岁了,她才十五,我要比她大一倍。我一直在想,这究竟是一场什么样的艳遇?我们那么轻松自然地就走到了一块,从我去追那只流浪猫,到我和她的相识相逢,再到我们发生灵魂和肉体上的碰撞,真就像电影中设计好了的镜头。尽管我找不出破绽,但我依旧对这场艳遇产生了恐惧,这恐惧不是来自她对我的威胁,而来自我将面临的改变。
  那一夜我几乎没有合眼,我一直守着她,并想等她醒来以后,就送她走,把她送到正常的生活中去。天还没亮,她就醒了,她说她渴想喝水,我就帮她倒了杯温水,她喝完后又倒在了我怀里。“我想,等天亮了,你还是应该回去,回到你的正常生活中去……”还没等我说完,她就哭了起来。她再次央求我,说她没有家,也没地方可去,她愿意给我做佣人,只要我不赶她走就可以了。我不得不点点头,然后又哄着她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上午,我接到舒艺电话,她质问我这几天去了哪里?为什么没去找她?我说我很忙。她让我必须立刻去她那里,我答应了。她就是那样一个女人,和她相处时,她说话的语气总是命令式的,这也是我厌恶她的地方。我让吴丹在家等我,我帮她准备好牛奶和面包,她很乖地就答应了。
  我去舒艺那儿第一件事当然是做爱,她表现出强烈的欲望,尽管我很努力,却在她身上找不到我要的温度。我只觉得两具冰凉的尸体在发生碰撞。做完后,她就说我变了,我说我们都变了,连这个世界都变了,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变呢?我当然知道自己的变化在哪?她也知道。我问她为什么不赶快找个人结婚,她说对结婚没兴趣,对男人也没什么兴趣,她只想这样活着,自由自在。我点点头,因为我知道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下午,她让我陪她逛街,我说我还有事,她问什么事,我说是一些私事,最终我还是没扭过她,陪她逛了会我就离开了。我一直在想着吴丹,害怕她起床后不会弄吃的,害怕她出去找不到回家的路。总之,整个脑子里全是吴丹,那个十五岁的小女孩,那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自从她无缘无故地闯进我的世界,我就再也不能把她放下了。虽然还没达到疯狂占有她的程度,但我清楚,那个柔弱的小女孩,已渗进我那虚无的生命。
  
  我回家时,吴丹依然躺在床上,只不过她又穿上了那套学生服。除了床头柜上的牛奶少了外,其他的她都没动。我一把搂住她,一阵狂吻,泪水“唰”地流了出来。
  “孩子,我的孩子……”我语无伦次,“孩子”这个词不断从嘴里蹦出来,她不是我的孩子,她只是从城市的公园捡回来的“流浪猫”。我问她饿不饿,她点头,我问她想吃什么,她说火锅,并说她爸妈都是重庆人。我们就来带火锅店,她显得很兴奋,她说她从来没这么开心过,在我身上,她找到了温暖。
  吃到半途,我就接到王荇电话,她出差回来了,让我晚上“务必”去她那儿。我本想拒绝,只想好好陪着吴丹,想带她去看电影,逛商场,但王荇的语气很激烈,她用了几个“务必”。我只好赶紧买单,把吴丹安排好后,又急匆匆地赶到王荇住处。一见面,她就要我和她做爱,我们以前见面后的第一件事是学贝贝叫,那天却变了种方式。
  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做完,她把我搂得紧紧地说:“宝贝,我想你,真的,出差这几天,脑子里全是你的影子,我分不清你究竟是我的贝贝,还是我想要的那个男人,你能告诉我吗?你究竟想要什么角色,我都可以给你。”我摇摇头,说两个角色我都不要,我只想做回自己。她一把把我推开,用一种落叶般的眼神盯着我。从那一刻起,我知道我又自由了。
  
  我拖着疲倦的身体赶回家,吴丹正兴致勃勃地玩电脑。她见我回来了,很高兴地迎过来,给了我一个飞吻。她问我刚才去哪儿了?我说去见一个很久没见面的朋友,她就没再多问。我又一次抱起她,我只想感受她身上的体温,那是我从王荇和舒艺身上都找不到的体温。她小小的干瘪的乳头上,散发着玫瑰色的芳香,还有她瀑布般的长发,也散发着一种特殊的味道,那味道就像她的体温一样地迷人。
  我尽力把这些描述出来,是因为我感受过生命中从未感受过的东西。在一个只有十五岁且不性感的少女身上,我打破了某种界限。她脸上的每一个表情,以及她身体的一次小小的颤抖,都会把我带往另一个地方,那地方神圣而幽静,让人充满幻想。每当我迷惑的时候,我就会想到她,想到她迷人的体温,以及她身上特有玫瑰芳香。
  慢慢地,我便开始拒绝外界的一切。王荇又找过我几次,都被我拒绝了,我不想再做她家的贝贝,我要做回自己,做好那个十五岁少女的男人。至于舒艺,我也渐渐疏远了她,她试图恢复恋爱关系,但都失败了。在我心里,只有吴丹,只有那个十五岁的女人,只有那唯一的属于她的体温,只有她在夜晚散发的玫瑰色芳香……每个夜晚,只有当她安稳地睡下后,我才能塌塌实实跟随她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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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梦见我生活过的山洞,梦见那片林子和草地,梦见养育我的湖泊,也梦到茫然,他似乎在冲我笑呢。这次的梦有她,有那个十五岁的小女孩,我们依偎在一起。冷的时候,她给我温度,她多像一条蛇啊,缠绕着我,不管我是在梦里,还是在生活中,她都用她的温度缠绕我。这不是爱,绝对不是,她还不到拥有爱的年龄,对于爱,她只能奢望。而我呢,我早把爱丢了,丢在荒无人烟的田野。
  “我好冷,我怕,我刚才做了个梦,我……我……”她用力我推醒说,天还没亮。“别怕,宝贝,有我在。”我说完,又把她搂在怀里。她浑身直打哆嗦,刚才一定是做了个噩梦。我的身体也在变凉,我们被一股莫名的寒冷包围着。
  “我梦到自己去了一个山洞,那儿很冷,很黑,还有很多老鼠,可是……”她说,手在颤抖。她梦见的山洞一定和我生活过的山洞有关。她感觉的冷也一定是我曾经感觉过的冷。我们紧紧拥抱,她的身体又逐渐变暖,我用手轻柔地抚摩她的小乳房,只一小会,她的乳房又散发出玫瑰色的芳香。我把鼻子贴在她的乳沟,我要尽情地享受那属于我的特殊味道。
  “别害怕,宝贝,我一直都在你身边,再说了,你也只是做了个梦而已。不要相信梦里的事。”我说,其实我知道,我俩的梦已交织在一起。她点点头,又倒在我怀里沉沉睡去。我不知她这次还会做什么样的梦。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三个多月,每天,她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到街上走走,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她都要出去走,她说她喜欢漫无目的的走的感觉。我放弃所有工作陪着她,不管她走到哪里,也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她说了,我都必须服从。不,不是服从,是顺从,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给予。我渴望闻到她身上特有的玫瑰色芳香,渴望从她身上得到这世上没有的温度。每天晚上,我都会沉浸在这两样东西里。
  时间一长,我竟对“温度”和“玫瑰色芳香”充满恐惧,这恐惧就像一股股暗流,让我深陷,不能自拔。她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脑子里就有很多奇怪的猜测。她究竟是谁?她为什么要跟着我?矮树林、流浪猫、夜晚、路灯……那个夜晚的景象一次次浮现在眼前。有几次我问她究竟住在什么地方,她一会说南山,一会说罗湖,一谈到她爸妈,她都支支吾吾。但为了能感受她身上的“温度”和“玫瑰色芳香”,我不得不放弃追问。
  记忆就像一座大坟,你越是挖掘,找到的尸骨就越多。自从我被吴丹完全占据以后,我便放弃了和王荇、舒艺的交往,甚至放弃了和所有人交往,每天只想和她待在一起,不管白天还是夜晚,没有她的时光是不可想象的。我们在街上漫无目标地走动,手牵着手,多像阳光下被城市抛弃的一对情侣啊!
  
  温度是可怕的,不管什么人给你温度,你都得小心,因为温度不但能温暖你,也能把你毁灭,就像气味一样,只要你喜欢上某种气味,你终身都逃避不了它。我从王荇身上没感觉到温度,从舒艺身上也没感觉到,而惟独,在吴丹身上感觉到了。我的生活越来越单调,我虽然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但更多时候,我害怕独自面对她,害怕这个只有十五岁的小女人,害怕她身上的温度,害怕她玫瑰色的芳香。
  有一天晚上,我再次梦见茫然,他总在我对生活迷茫的时候出现。这次我梦见他的地方不是城里,也不是片山林,而是海边。他满脸皱纹,头发花白,很久不见,他老了许多,他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正当我要上去和他打招呼时,他转过头,对着我,用严肃的腔调说:“被征服的人啊,脱下你罪恶的外衣吧!”他说完,便起身朝大海中走去,不一会,海上升起一股青烟。
  “被征服的人啊,脱下你罪恶的外衣吧!”我带着这句话从梦里醒来。吴丹依旧像平日那样熟睡,看着她那张还没完全成熟的小脸,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我的罪恶并不是因为我占有了她的身体,而是我被她身上温度的控制。“人要摆脱罪恶,就该摆脱温度。”这是我从茫然的话里找到的答案,想一想我三十年的生命,更多时候,我都是温度的奴隶。
  
  温度,多么可怕的温度,我必须彻底摆脱它,摆脱它,我必须把从吴丹身上得到的温度交出去,因为我不愿付出自己的温度,所以,我也必须拒绝任何人给我温度。有段时间,我每次面对吴丹,都像在面对无形的敌人,是的,她从我的小情人,很快就变成了我的敌人,她不该让我感受到她身上的温度,真的不该,她应该用冰冷的身体面对我,不管我们接吻时,还是做爱时,她都应该冰冷得像具死尸。
  对吴丹完全充满敌意是因为一个梦,是因为一个无形的声音,那个恐怖的声音曾在梦里对我说:“对于任何占有你的东西,你都该杀死她。”这意思就是说,对于用温度占有我的吴丹,我不但要杀死她给我的温度,还得杀死她。 “不!”我狂喊,但“杀死她”这三个字就像一把屠刀,正在向我心爱的小女人砍去。
  我醒来后才发现自己做了个恶梦。吴丹多像一只小猫,静静地躺在我怀里,她根本看不见我梦里的屠刀。她赤裸身体,身上的每个毛孔都在呼吸、跳舞。我推醒她,对她说我要换一种生活方式,她却说无论我走到哪,她都会陪我去哪。我说那样不好,因为我将选择一个荒芜人烟的地方。她说她也愿意跟随。我就冲她发脾气,说我不喜欢她,说她必须离开。她伤心地哭出声来。她说她没地方可去,如果让她走,她宁愿去死。
  每当我想接纳她时,那可怕的声音就会出现:“对于任何占有你的东西,你都该杀死她!”——杀死她,为什么不呢?她并不存在,她只是在你生命里出现过的流浪猫,你只有杀死了她,你才能摆脱可怕的温度,你才能用自己的方式活下去。你必须面对这些,对于一个完全占据你的不存在的人,你完全有有理由让她离开你,或者用残酷的方式结果她。
  我是在一个周六末的晚上杀死她的,杀死她前,我想过很多种方式,我想过用斧子砍下她的头,想过把她带到海边,然后把她推进海里,或者……但那些方式都被我否定了。我必须用最温柔的方式杀死她,让她感觉不到疼痛,让她不那么恐惧。我想来想去,最后选择了用被子把她捂死的办法,用这样的方式杀死她,我还能感受她身上最后的温度。
  下手之前,我劝她喝了好多白酒,她先前从不喝酒,但那天她喝了很多。我说我明天就要出去了,我要带她离开这座城市,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兴,她说她早对这地方厌倦了,离开也是最好的选择。可她并不清楚,她很快就要离开这世界,而凶手就是我。“孩子,我爱你!”我把她紧紧搂抱在怀里,这是我第一对她说爱,也是最后一次,然后我们接吻,缠绵,做爱,这些都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
   我用被子捂住她的嘴巴和鼻子,她连看我一眼的机会都没有,就这么死了,死在我们共同生活了几个月的床上,死在她罪恶的温度里。她死的时候很平静,没有挣扎,没有呼叫,她幼稚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我帮她穿好白色连衣裙,然后把她推到一边,两个小时以后,她身上的体温消失了,她僵直地躺在床上,多像不再起伏的平静大海啊!
  我没有悲伤,也并没有因为杀死她而自责。在我眼里,她是必死的。她死了以后,我又抱着她的尸体睡了很久,她冰冷的身体让我充满好感,她不再属于我,也不能再用温度征服我,她只是一具尸体,冰凉的尸体。我喜欢她身上的寒冷,如果她早点给我这寒冷,我也许就不会杀死她。是温度害死了她。
  又过了几个月,我竟然在梦里梦见她,她说很感谢我照顾了她这么久,她本来是只流浪猫,在我身上,她感受到了从未感受过的温暖。我想向她道歉,但说不出口。她却说她并没有死,她用另一种方式活着。等我从梦里醒来,才发现那具陪伴了我几个月的尸体不见了,被卧里多了一只雪白的猫。后来,我带上那只猫回到曾经隐居过的山林。山顶依然冒着青烟,我想茫然一定还在那儿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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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周日问好词语~~
刚正在文墨版认真通读朋友的~一一章凝练的读后。。掉头就见“拿一个短篇来灌灌水吧《拒绝温度的人》”~
于此落坐~待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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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确实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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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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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这么认真的读这种自述体形式的小说~
看完~有一种叹息自心底而起。。这世界。。这人生。。这情感。。
如果可以~这所有的所有~是否能够更纯粹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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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主人公杀死了自己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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