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知青的忏悔 (散文) 金 矿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农业社还没有知识青年下放来,我隔壁村属国营白马湖农场,那里就有很多从江南城市来的中学生,他们都是申请到这里的。因为那时农场已实现机械化作业。特别是女学生,她们向往当个女拖拉机手,受“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口号的鼓动,渴望享受野鸡飞到饭锅里的野趣生活,来到这里,在憧憬着一场人生的飞跃。 至于她们在农场究竟生活得怎样现在已无需再追溯了,这些人都没有在这里坚持一辈子,后来都相继回了城。岁月过去了几十年,那代人基本被新一代农场人忘却了。今年一个偶然的网络邂逅,我竟相识一位当年农场的女知青,视频上已看不出她曾经青春美丽的影子,同我娓娓叙述那段农场岁月,一种莫名无奈的忏悔,让人感到悲仓凄凉。争得她同意,我决定把这悲剧故事写出来,为那种荒唐时代留下一点永远抹不掉的印记。 她告诉我刚到农场时只有十五岁,是朦胧地随大同学来的。父母不同意,自己很任性地飞到这广阔天地。到了这里并没有让同学们集体生活,多是安排住在房东家里,她的房东是一个霸王生产队长。在一天半夜里,这家伙手里拿着厨刀把她强奸了。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生产队长还狂言说我把你杀了就像杀死一只小鸡的,她几天瘫睡在床上像一只受伤的小鸟。 那种蹂躏曾连续多次,越是软弱越是倒霉,没想到时间不长就怀孕了,自己还小,青春知识很是茫然,直到肚子大了都没有引产。结果生下一个私生子,队长根本不问,可怜的我只好把那个孩子用布裹着,在一个黑夜里,送往满是坟墓的乱地,临走还听到那婴儿的哭声。尽管她当时是一种血腥的麻木,但仍有一种揪心之痛。 以后的日子,那种非人的性虐待并没有了结,每每在遭受暴虐以后也会狠心地把那婴儿予以忘怀和憎恨,认为那是孽种,不值得让他(孩子)留在世界。这件丢人的事情她并没有对父母和兄弟姐妹讲,只是把自己酿造的苦酒往肚里咽,向家里写信时都是报着快乐和平安。 那种“牢笼”生活让她忍受了好几年,直到大龄后才离开这值得诅咒的地方。牢记着那难以忘怀的耻辱,一直单身着,没有恋爱没有依恋。庆幸的是,那霸王队长后来东窗事发,以破坏上山下乡和强奸罪绳之以法,被判十五年徒刑,也算是为她出了口气。进城临走那天,她噙着眼泪到那已经没有一点痕迹的坟地,一种难以言表的悲仓袭上心头,她用纸包了一小撮土,带回了城市,就这样一走几十年。 我想起来,其实她说的这件事情不是个性,当年村里有人夜里到旁边农场的秧田及小河边用灯照长鱼,就曾听说几次在坟地捡到活小孩,捡回多是被光棍抱养。但这些事情都没有公开,原来还是知青的私生子呢。我在想这位网友朋友的孩子如果被人抱走就好了,那也是一条命,生还着就是幸运的。 这位知青网友回城后生活仍然很艰难,毕竟过了黄花闺女期,加之霜打雪夺,身体一直不好,和一个男子婚后一直没有生育,用农村俗语说叫单不过身,其实是其身体受过严重摧残,难以再孕。没有孩子生活能幸福快乐吗?十多年后,婚姻破裂失败。分道扬镳后,这位网友就一直单身一人。直到去年纪念知青下放四十年,她才想起那悲惨的日月。才想起那算不上忏悔的忏悔。 她告诉我,现在想来遗弃婴儿是对社会有罪,对人生有罪,更对生命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那个小生命是无辜的,她是残害孩子的刽子手。小生命来到世界是想见到阳光的,有权利与所有的人共同公平地生活,他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更没有一点点人生的污点,她说迄今无儿无女地单身就是上帝的惩罚。 我说事情过去已无可挽回,你干嘛还要这样折磨自己。当时你也是无奈的,那过错只能怪罪于历史。我告诉她村里曾有人从农场坟地抱回婴儿,兴许你的孩子还健康活着,如果你愿意可以帮你打听。在视频上我看到她哭了,噙着泪说:“没有这个必要了,如果相认更难以面对,孩子即使有生命存在,他的生命也不是我赋予的,不应该打破他现今平静的生活,他即使能够生活得很好我的罪孽也洗刷不清,他是第二生命的光辉,这很渺茫的可能更是我心痛的难全。” 这一次在网络意外的邂逅,让我联想许多。不是吗,从本质上讲,人类是共有的人类,对于一个亲情关系的认知也不过是一种传递的符号,那生产产品的工厂只是一种机械行为,我们不能把有生命的下代人当成自己私有财产,这位女知青确实有一定的历史过错责任。至于孩子父亲的罪恶应该由社会道德和法律去惩罚,你既然生下了他,在光明世界不可扼杀,他不是孽种,应该受到法律的人生保护。不过女网友能从被伤害的认知中有这种忏悔觉悟也还是明智的,因为她当时还没有成人被强奸,茫然地怀孕还有什么可追究的呢? 几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女知青已走进老年,人生的坎坷已经在她思维中形成太深的烙印,应该说是曲曲弯弯,很值得同情。我在想如果那小生命还健在,知道这层关系以后还会相认自己的生母吗?这历史的伤疤还会抚平吗? QQ:452163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