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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蝶儿

【转载】中国人最易误解的文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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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喝为敬”有渊源

  在社交场合尤其是晚宴、午宴之时,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社交辞令就是“先干为敬”。有些人也许以为这是现代人的发明,其实不然, “先干为敬”的劝酒方式是从传统文化里延伸出来的,堪称源远有自。
  古人居所一般都是堂室结构,这种建筑有堂有室。堂在前,室在后,堂大于室。堂室之间,隔着一堵墙,墙外属堂上,墙里属室内。堂上不住人,是古人议事、行礼、交际之所在。举行礼节活动时,室内以东向为尊,即席上最尊贵的人面东而坐;堂上则以南向为尊,最尊贵的客人南向而坐。按照这种尊卑长幼排序坐好之后,酒席就可以开始了。
  喝酒时,主人必须先于客人饮酒,是为“献”。这种礼俗起源很悠久,主人先饮,包含了向客人暗示“酒里无毒”,可以放心饮用之意(这一点,与通过握手表明双方手里都没有暗藏凶器的思路很接近)。主人饮过之后,客人亦须饮酒以回敬主人,是为“酢”,亦称“报”。之后,主人为劝客人多饮,自己必先饮以倡之,是为“酬”。客人在主人饮过之后也举起酒杯畅饮,是为“应酬”,即以此回应主人的厚意。
  这样的礼俗慢慢延伸下来,就是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先喝为敬”。现在人们在酒宴间也都是先进酒于宾为敬,为了劝客人饮酒,主人常自己先干一杯。这也许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源远流长的酒文化之具体而微的体现吧。
  知道了这样的规矩,我们不仅知道了“应酬”的来历,对于我们在酒席之上如何应对才不失礼貌也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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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服”并非五件衣

  “五服”这个词在现代汉语里出现的频率虽然不算太高,但在传统文化里,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词。
  “五服”本身又是一个词义十分复杂的词。它可以作为计量单位。作为计量单位用的时候,王畿之外,每五百里为一服。由近及远,分别称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同时,五服也可以指礼仪中的“吉服”和“凶服”。吉服之五服,指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之服装样式。而凶服之“五服”是丧服的五种依亲疏差等分出来的五等服装。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需要服丧。亲者丧服重,疏者丧服轻。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就是所谓的五服:1,斩衰,用极粗生麻布为丧服,不缝衣旁及下边。2,齐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3,大功,用粗熟布为丧服。4,小功,用稍粗熟布为丧服。5,缌麻,用稍细熟布为丧服。缌麻是最轻的服,表示边缘亲属。“五服”之外,基本上就不用再穿丧服了。因此,“五服”在实际上也代表了血缘的亲疏远近。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农村的很多地方,依然保留着“五服”这种说法,只是这种说法更偏重于指家族血缘关系的远近。譬如,有时人们说自己和另外一个人的关系时,往往这样说,我们两家已经出了“五服”。这意思也就是说,他们拥有共同的祖先至少已经是五代之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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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淑女”“美女”大不同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每次读《诗经》开篇《关雎》中这第一句,总是引人想:这个“淑女”到底是怎样的女子,她又是靠什么成为君子的好配偶呢?
  很多人会把“窈窕淑女”理解成为身材苗条的女子,这多少有点狭隘了。之所以称为君子的好配偶,当然是要符合“君子”的审美标准。在古代,人们评价女子,讲究“美心为窈,美状为窕”。所以“窈窕淑女”不仅仅指的是貌美,更重要的是心美。只有内外兼修,达到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和谐统一,才能成为君子的好配偶。
  如果按照这种标准,当得起窈窕淑女的人当真是少之又少。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既是天性,女人当然要想尽一切办法,抓住一切机会来美化自己。所以,如今无论走在大街上还是进商场购物,都能遇到不少漂亮的女性;随便打开一张报纸,或是随手翻开一本杂志,美女靓照比比皆是;到饭店吃饭,有美女迎宾,到商场购物,有美女导购;要是打开电视,或是网络,更是不得了,这个模特走秀了,那个选美了,个个容颜姣好,个个身姿婀娜,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

  可是“美女”毕竟不是窈窕“淑女”。“淑女”是美女的升级版。“淑”讲究的是内在修养和美丽容貌的和谐统一,既要美貌更需道德和智慧,因此淑女要知礼仪,明退进……这些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不少美女慨叹:“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因此宁愿做美女,也不愿做需要学习才能做成的淑女。
  社会发展了,美女多了,可是淑女少了。美女变成一种大众资源,淑女倒成了濒危物种,实在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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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到七十才“致仕”

  先是余秋雨误用,后是金文明“咬嚼”,再是余秋雨引经据典的苍白辩解,最终使得相对冷僻的“致仕”成为一个知名度很高的词。从这个意义上说,名人误用词语是一件好事,否则,在中国社会上怎么会有如此好的普及古文化的机会?尽管如此,对于这个词,我们仍然有必要重新认识一番。
  《礼记·内则》明确规定:“七十致政。”致政亦即还君事、还禄位于君。“致政”也称“致仕”、“致事”,就是今天所说的“退休”。夏、商、周均有官员年老致仕制度,官员到七十岁即应退休,此即所谓“七十致政”。
  不实行官僚终身制当然是件好事,但看看“七十致政”的上下文,我们也许会有另外的感受。
  在《礼记·内则》里,规定了七十岁应该享受的待遇:“大夫七十而有阁”(可以有自己存放美食的菜柜);“七十养于学”(年七十以上的可以在学校里养老);七十杖于国”(七十岁可以在国都拄拐杖); “六十宿肉,七十二膳”(六十岁的人应该隔一天吃一次肉,七十岁的人除吃肉外还要另外再加上一样美食)……把这些待遇合在一起,那就是,一个人到了七十岁,就被国家供养在学校之内,在他的房间里有专用的食柜,柜子里放着各种各样的美食,可以吃肉,同时还有精美的点心,吃饱之后可以拄个拐杖在首都四处视察……由此我们可以感受到,在当时,能真正享受到这么高待遇的人一定少之又少,否则,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国家的财力根本受不了。更进一步,我们应该由此推知,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活到七十的人应该少之又少,“人生七十古来稀”嘛。所以,所谓的“七十致政”,虽说是到了七十要退休,但和终身制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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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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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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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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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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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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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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