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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词语的黄昏

[首发] (拜坛)短篇小说评论笔记《不安的阅读》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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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与“生命”孰重孰轻?
  ——《傻瓜吉姆佩尔》读后
  
  第一次读辛格的《傻瓜吉姆佩尔》,我发出了好几次笑声,但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怎么都笑不出来声来了,我甚至发现自己在流泪。那个傻瓜,那个被生活欺骗的人,难道不就是我自己吗?我后来把吉姆佩尔定义为生活中的“傻瓜”,生命中的智慧者,是因为我看到了吉姆佩尔的走在一条生命本质的道路上,这比什么都重要,他放弃生活,而进入生命的正确轨道,这样的人不是智慧者又是什么?
  他的傻瓜身份是由世人确定的,而他自己却不认为自己是傻瓜,作品开篇都证明了这一点:“我是傻瓜吉姆佩尔。我想我并不傻。恰恰相反。”这样的悖论式的开头,正好印证了他后来所走的两条道路,一条是他被世人欺骗的道路,第二条就是他自己确认自我本质的道路。第一条道路是生活之路,第二条道路是生命之路,在这两条路上,他选择了后者,放弃了前者,尽管他中途受到影响,但他最终还是折返而回。他是幸运的,因为他的一生都是生活在自我本质之路上。
  我读这篇小说之所以震撼,是因为我的现实生活几乎和他一样,我所认定的生命之路也和他一样。在现实生活中,我真的相信所有人跟我说的话,哪怕是明显的谎言,我也相信,这真像小说中说的:“我去看看会有什么坏处呢?”真的没什么坏处,我也这么想的,即使受骗,我至少体验到受骗过程,这对我来说也是种享受。两年来,身体一直不好,每次别人对我说什么药能治疗我的身体时,我就会毫不犹豫地相信,后来渐渐发现,我真的上当受骗了,但我还是会继续相信,只要那药吃了不死人,相信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老婆常骂我是天下最大的傻瓜,我总笑着对她说,做傻瓜总比做聪明人好。
  其实生命说白了就是两种力量的对峙,一种是生活的力量,一种是生命本质的力量,也就是灵魂的力量,我们是被这两股力量拉着朝死亡的方向进发的,在这个世界,大多数人都是被生活的力量拉扯着,他们说谎,利己,虚伪,违心,这也正是我和吉姆佩尔生活的世界,在这样一个世界,我们很少会相信有另一个世界存在,于是,我们就成了我们生活的世界的受害者,直到临死,我们恐怕还执迷不悟。另一类人却不同,他们选择了生活之外的另一条道路,是向生命本质进发的道路,他们时刻走在那条路上,他们和灵魂相依为命,他们看起来在生活中吃了亏,但作为“人”来说,他们才是成功者,因为他们拥有信念,也同时拥有了幸福。这正如小说中的拉比和魔鬼,拉比是神的力量,魔鬼是邪恶的力量,拉比是信仰的力量,魔鬼是反信仰的力量,拉比代表另一个世界,魔鬼代表了生活世界,生活又是什么?小说中借助拉比给出了答案:“一个深泥潭。”是的,你相信了,你就会从泥潭中拔出来,如果你不相信,你就会像其他人一样,说谎、欺骗,做违心的事。
  吉姆佩尔的一生都在相信,他一旦遇到问题,就会去问拉比,拉比就是给他精神信念的神。作为现代人,我们最大的悲剧就是不相信灵魂,于是,生命就被异化,异化成生活,生活中的东西难道真的就完全是我们想要的吗?金钱?权利?名誉?吉姆佩尔也得到了这些,但他放弃了,晚年时,他抛弃家产,四处流浪,他说“善良的人们没有怠慢我”,这证明他晚年生活得很幸福,因为他的精神在人世间找到归属,与其说是归属,不如说是童年的纯真,童年的纯真似乎是辛格对“傻瓜”的回归,只有在孩子身上,吉姆佩尔才能找到真实的东西。这在小说的倒数第三段有了描写。
  读小说的最后一章,我们清楚地知道,吉姆佩尔的妻子忏悔了,那个和他生活了一生,并欺骗他一生的女人,她忏悔了,她阻止了吉姆佩尔在面包中撒尿,阻止他去做一些虚伪的事,她完全是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生活中,她说谎,做坏事,但在另一个世界,她受到惩罚,她不得不忏悔,并告诉了吉姆佩尔另一个世界的真相。当吉姆佩尔知道并相信了另一个世界的真相后,他“把面包从炉里铲出来,拎到原子里,在冰冷的地上挖起坑来。……把所有面包都埋葬了。”他埋葬的不仅仅上面包,而上拉扯他的另一股魔鬼的力量。从此以后,他才真正进入纯灵魂世界。
  这就是我读《傻瓜吉姆佩尔》的感受,我之所以用《“生活”与“生命”孰重孰轻?》作为标题,就是因为我读这篇小说时,的确看到了生活与生命的两股力量的拉扯,没有大智慧的人,是不可能看到这两股力量的。即使你看到了这两股力量,没有意志力的人也很难不受生活这股力量支配。由此我想去自己的格言:像死一样地活着。三十五岁我杀死自己,其实我杀死的并不是我的灵魂,而杀死的是现实生活,在这个满是欺骗、谎言、虚伪的世界,我为什么不能安静地走在生命本质之路上呢?我这样做虽说有些迫不得已,但我越来越发现,我的选择上正确的,我正在重新塑造自己的生命。
  小说的最后一段读来令人震撼,我把它抄录在这儿,共朋友们一同阅读:
  
  无疑,这是一个完全想象的世界,但是它与真实世界相差无几。在我住着的茅舍门口立着一块死人的木板。那个掘墓的犹太人的铁锹已经准备在手了。坟墓在等待着,蛆虫饥饿了。裹尸布已准备停当——我把它放在我讨饭用的袋子里了。另一个讨饭的正在等待继承我的草垫。当死神来临时,我会高高兴兴地去。不管那里会是什么地方,都会是真实的,没有纷扰,没有嘲笑,没有欺诈。赞美上帝:在那里,即使是吉姆佩尔,也不会受骗。
  
  
  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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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向成人世界的“邪恶”
  ——《家庭制造》读后
  
  对于英国当代作家伊恩•麦克尤恩,我是在读了他《最初的爱情 最后的仪式》这本书后,才对他引发兴趣的,他的文字很特别,节奏感很强,里面处处充满好奇和性,充满躁动,充满邪恶。余华说他的短篇小说“犹如锋利的刀片,阅读的过程就像是抚摩刀刃的过程,而且是用神经和情感去抚摩,然后发现自己的神经和情感上留下了永久的划痕。”这个中国的同行,能给他这么高的评价,足见他在余华身上留下的烙印。
  我读《最初的爱情 最后的仪式》中的八个短篇时,第一感觉并不像余华所说,我更多想到的是少年时代的朦胧的性意识,把人生引向一个“邪恶”的地方。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阶段,如果按克尔凯郭尔的划分,可以把童年和少年阶段说成是感性阶段,青年和中年阶段说成是理性阶段,到了老年,人才进入宗教阶段。也就是说,人在其中任何两个阶段的接口处,都是矛盾的,都是有两股力量拉扯的。一种是“本能的力量”,一种是“道德伦理的力量”,这两种力量的强弱决定了人生的导向。《家庭制造》就是本能力量战胜伦理力量的结果。
  读完《家庭制造》后,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的少年时代,对性的朦胧幻觉,十四五岁,也正是我上初中的年龄,那时的我,整天听到的就是“性”,就是一些黄得不能再黄的段子。我们对这些段子充满好奇,女孩的私处对我们充满不可抗拒的诱惑,这股力量一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忆犹新。这是一股可怕的力量,是魔鬼般的力量,是人的本能力量。每个人在通向成人的路上,都对经历这股力量的拉扯,我们该如何面对这股力量?这不仅仅是生理范畴的问题,更是生命意义上的问题,是人存在的必然困惑。记得那个年代,我每天晚上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手淫,人生对于那时的我来说,除了这个能让我感受快乐,似乎没有别的。我幻想过无数性伙伴,甚至幻想过把自己梦中人的私处挖出来挂在我的阳具上,这种种幻想直到现在,我都还在回忆,它们就像我身上的伤疤,只要一有引发痛处的爆发点,我的内心就会隐隐作痛。
  在这个故事中,性对于“我”和雷德蒙这两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来说,是一种朦胧的,隐约的状态,对于暧昧未知的世界,存在一种无法抑制的好奇心理。“手淫”被称为是“已经熟知了一系列恰当地归之为承认世界的享乐”,这和我十四五岁那个年代的思想状态一样,但是,他仍感觉到 ,“在成人世界那所广阔朦胧而又每秒的大宅中,还有一间铺设毛皮的华贵内室”,这样的描写令人难以忘怀。于是,他们想象漂亮妓女露露的样子,他们像我少年时代一样,在咖啡馆听社会底层的人讨论各种淫秽的东西,乱七八糟的大杂烩、陈词乱调、双关语、含沙射影、套话、口号、道听途说和夸大其词,不求甚解但用心听着。这些外在环境一再影响着我那颗躁动的心。
  于是,“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童贞正在失去,意识到自己的青春正在到来,“我”开始回忆自己有生以来见过的两个裸体女人,一个是体形庞大而奇怪,松垂的皮肤像剥下来的蟾蜍皮的母亲,一个是丑陋如蝙蝠的妹妹。当“我”第二天答应雷德蒙,放学后去找妓女露露时,“我”却被告知要在完撒谎能够照看妹妹,就在吃饭的时候,“我”突然发觉妹妹并不是那么难看,只是牙比较突,脸有点凹,于是“我”就竟然想和妹妹做爱,想玩“爸爸妈妈过家家”的游戏,接下来就是“游戏”过程,这个过程是那么变态,那么粗俗,但在麦克尤恩的流淌的叙述下,竟让我们感觉是如此富有游戏感,似乎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牵引着,这样的“黄色的”性描写,竟能像把匕首一样,插进我们成年人的内心,这难道不是我们内心深处的隐痕吗?这难道不是人类在少年时代共同要面对的本能力量吗?
  我之所以说这是通向成人世界的“邪恶”,是因为在那个无知朦胧的年代,我们没有太多的储存给人生做支撑点,既然过去的记忆没有,我们就只能靠幻想,靠对未来的占有,来丰富我们的人生,这个幻想过程必然是邪恶的,一旦它付出实践,就会变成邪恶的事件。《家庭制造》就是付出实践的表演,是每一个人在经过少年路途时的必然选择。人一旦经历了这个阶段,这个阶段的拉力就会减弱,抵达第二个阶段,到达克尔凯郭尔所说的伦理阶段。
  这个只有几千字的小短篇,之所以给我带来这么大的这么持久的震撼和不安,就是因为他勾起了我对少年时代的回忆,勾起了我的往事。从某个层面上说,这并不仅仅是对少年时代的无知的性过错,而应该是一个深刻的哲学问题,是人类究竟该如何面对自身的生命本能?小说中的“我”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我”的所有行为都跟“原始本能”有关,这在小说中有阐述,我在这里就不多做赘述。
  这就是我读到的伊恩•麦克尤恩,他的邪恶不像美国作家奥康纳,他的邪恶偏向于哲学层面,奥康纳的邪恶更偏向心理报复。我会在以后的章节中去谈论奥康纳。作为小说家,无论你选择什么样的主题,你首先必须进入人的灵魂内部,进入到生命本质,你才可能真正写出有意义的作品。伊恩•麦克尤恩找到了打开小说的钥匙,他二十七岁写出《最初的爱情 最后的仪式》这本书,就充分证明了他的才华,他的眼光,以及他对人类存在的共同困惑的反思。感谢伊恩•麦克尤恩!
  
  
  
  2011年1月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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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就这么回事
  ——《半张纸》读后
  
  斯特林堡,这个我并不了解的瑞典作家,只有偶尔读到他小短篇《半张纸》,才算是有一点点了解。至于他的名作《红房间》、自传体小说《女仆的儿子》、短篇小说集《结婚》等等,我都没读过。对于他的经历,有篇简介是这么说的:“奥古斯特•斯特林堡(1849——1912)是瑞典杰出的戏剧家、小说家。他生于斯德哥尔摩的一个船舶经纪人家庭,早年失母,屡遭继母虐待,青年时代就读于普萨拉大学学习医学,因家道艰难,几度辍学,做过家庭教师,图书馆助理员,化学实验员,记者等,斯特林堡三次结婚,留有子女四人,一生贫穷潦倒,频遭社会冷遇,越来越陷入变态心理状态,后半生则长期处于癫狂状态之中,倾向于从叔本华、尼采、弗洛伊德等的非理性哲学来看待社会和人生,他的后期作品都带有浓重的神秘主义和悲观失望的色彩,有时把人生写成完全是本能和欲望的冲突。”就这简短的介绍,的确让我对这位作家有了些了解。从他的经历来看,写出《半张纸》这样的小说也就不足为奇了。
  《半张纸》我是在一个短篇小说集里读到的,当时我并没特别留意,后来,当我慢慢地进入这篇小说之后,才发现,这半张纸其实是浓缩人生的半张纸,他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人生过程。记得有人说过,人一生的长度不外乎只有短短的二十五分钟,也就是当我们离开世界后,所有为我们悼念的人悼念的那二十五分钟,所有人都一样,这短短的二十五分钟和这简单的半张纸难道不是一回事吗?
  《半张纸》我读了很多遍,每次读的感受也大致相同,这虽然算不上是一篇特别高质量的小说,但我还是为之震撼。这半张纸虽然是客观上的半张纸,但还是让我们感受到我们自己,生命的浓缩,往往就在片言之间,就像我前面抄录的斯特林堡的人生经历一样,也就是这短短的一段话,把他的整个人生就写完了,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他悲惨的经历,以及他的婚姻,这些不都是半张纸上的内容吗?
  小说的主人是“他”,“他”搬家后,本来想回去找一找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结果就只找到了这半张纸,而这半张纸上清晰地记录了主人翁的生存状态,她的名字、职业、平日生活中打交道的人,她朋友的起伏,她的母亲的到来,孩子的死去,等等,别人的生活和自己的生活紧密交织在一起,这就形成了主人翁“她”的生活,也同时映射出“我”的生活,人生不就是由这些琐碎的点组成的吗?
  “埋葬了,再也没有什么了。一切都归于尘土,这是一切肉体的归宿。”这几句大发议论的话,在小说中特别突出,这难道不就是对人生的最简短的总结吗?人生就这么回事,当你想明白了的时候,你会发现,你现在所追求的一切都是那么荒谬。什么金钱,什么财富,什么爱情,什么意义,等等,都将被尘土埋葬。那么,难道人生就真的毫无意义可言了吗?人生真的就是一片虚无吗?斯特林堡其实在小说的最后给出了答案,“他拿起这淡黄色的小纸,吻了吻,仔细地将他放好,放进胸前的衣袋里。”“他走出去时并不是垂头丧气的。相反地,他高高地抬起了头,像是个骄傲的快乐的人。因为他知道他已经尝到一些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有很多人,可惜,连这一点也没有得到过。”“他”真的尝到了幸福吗?“他”真的就逃脱了充满虚无的命运吗?我看未必。斯特林堡自己未必就明白,要不然,他的人生简历中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苦难?难道他是在体验那些苦难?如果他在苦难中挣扎,他就没有尝到幸福,如果他在苦难中微笑,那他才算真正尝到幸福。
  生命对于我来说就是体验的过程,“一切都归于尘土”这是结局,但是,在归于尘土前,我们体验到的种种都是意义,我们只有用体验的心态去完成人生,我们才能真正感受到幸福。《半张纸》中的人生是悲剧的,是没有经过加工的,是大多数人所拥有的,曾经飞黄腾达的朋友、修女、岳母、女仆、承办人……这些人都和女主人艾丽丝一样,他们组成了主人翁的生活链条,他们同时也与艾丽丝为生活背景,组成了自己的生活链条。这半张纸给我们的不是本真生命的半张纸,而是无可奈何地生活的半张纸。这张纸上写满了生活的谎言,写满欺骗,写满人生的苦难和不幸,写满生活的烦琐和艰辛。这就是我读到的《半张纸》,也是毫无意义可言的半张纸。
  
  
  2011年1月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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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这样深入细致地点评到位,俺欣赏,留着慢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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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诗人遭遇生活
  ——《没有名字的东西》读后
  
  1932年生于中美州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印度婆罗门家庭的维•苏•奈保尔,是个很独特的作家,他有独特的出身和经历,他的作品既不同于英国传统文学,也不同于印度文学,他的叙述方式和情感方式都很特别,这就奠定了他作品的独特魅力。我大概是在2005年接触到奈保尔的,那时,我才刚进入小说不久,当我读了他的短篇小说集《米格尔大街》后,我才开始对这个独特的作家产生好奇。
  《米格尔大街》中有一篇小说叫《没有名字的东西》,读完这篇后,我起初并没特别感觉,当我回过神来去思考后,我才发现他写了我想写的,也写了我正在经历的生活。“没有名字的东西”,这个标题我很喜欢,作为诗人出身的我,看任何东西都会用诗的眼光,与其说小说中的主人翁波普是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倒不如说他是与生活不断发生冲突的诗人,是被现实流放的人。最终,他经历了生活的变迁后,又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他后来把自己做的东西重新命名了就是最好的证明。
  小说是通过“我”的叙述去完成的,波普是“我”客观世界中的一个人物,作者通过波普的生活变化,叙述了他的人生遭遇,以及思想变迁。一开始,作者就描述了波普的独特,“他自称是个木匠,可又只做过一样东西,就是他后院那棵芒果树下用镀锌铁皮盖的小工棚。但就连这个小工棚也不能算是盖好了。……”这些矛盾的叙述,让人对波普产生好奇,他究竟在做什么?既然是木匠,可为什么连自己住的地方都弄不好?这样的好奇就带我们走进了波普的世界。作为孩子的“我”,总能和波普的奇怪想法达成一致,因为波普的行为在我看来是“有诗人气质”的。这“诗人气质”才是波普悲剧的真正根源,后来在他身上发生的种种悲剧,都跟这“诗人气质”有关。
  由此我想起自己的经历,我一直自认为有诗人气质,对生活中的人、物和事件,我首先不是把他们放在生活的某个场景去看待,我主要还是把他们放在想象的场景,放在诗的场景,这就导致我根本无法和周围人沟通,我妻子说我不正常,周围人也说我诗人气息太浓,但我并不想改变自己,我觉得生活需要诗,或者说生活本身就是诗,如果没有诗,生活就只剩下吃喝拉撒,这样的生活不过也罢。我之所以谈到我自己,正是因为波普和我是相同类型的人,生活中的我们所经历的遭遇也必然相同。波普喜欢喝酒,他讲出的话都带有诗味,这些都足于证明他的诗人本性。
  小说的中间,作者叙述了波普的生活遭遇,这遭遇是由他老婆引起的,他老婆跟园艺师私通了,这件事对波普的打击很大,但就是这件事后,“我”突然发现波普变得受欢迎起来,他不再敲锤和拉锯,锯末也不再散发新鲜的气息,他停止了自己的诗的生命,从而进入生活,他开始喝很多酒,把自己灌醉,他变成了男子汉,把自己变成“他们”中的一员,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真理”,不然他怎么会说:“孩子,等你到我这把年纪,你会发现,有些东西,等你能得到的时候,反而不像你原本想象的那么在乎了。”从那以后,波普就失踪了。人们并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觉得他去找老婆了,是不是真的找老婆去了,小说中没做说明,但他最终把老婆带了回去。从这以后,波普就变了,变得勤奋了,他常常夜里干活,并经常有货车在他门外停下,总是带些东西运走。这次改变并非是本质改变,波普还是在生活富足以后,重新回到先前的生活状态。他开始粉刷自己的房子,重新过“做东西没有名字”时的生活中,但事情发展到最后,波普出事了,他因为盗窃被判了刑,至于判了多少年,小说中没做叙述,等他坐牢回来后,他的人生也就彻底改变了,他开始工作,开始给人们做安乐椅、桌子和衣柜,做“有名字的东西”,当我再问他什么时候做那没有名字的东西时,他愤怒了,并警告我赶快滚开。
  这就是波普的人生的转变,他从与现实格格不入的诗人,变化成与现实融合的木匠,这些过程是由一连串的生活打击组成的,小说中没有描写波普转变的心理过程,但从他说话的语调中完全可以判断出来,他最终没能逃脱生活的魔咒,从而陷入生活泥沼。这就是我读的《没有名字的东西》,“没有名字”是诗性语言,作为诗人的我来说,我一直觉得世界本身是没有名字的,是因为有了诗人,才开始给万事万物命名,波普就生活在“没有名字”的状态中。读过这篇小说,受奈保尔的影响,我也写了类似的小说叫《寻找会命名的诗人》,足见奈保尔对我的影响。
  这篇小说给我最大的震撼是波普人生的转变,他的转变可以说是悲剧的,是绝大多数人共同的命运。作为诗人,他本来一直在抗拒命运,但是生活就是生活,生活有太大拉扯力,我们稍不谨慎,就会被拉入深渊,波普就是被拉入深渊的人。我能体验到波普改变后的心情,当我问他什么时候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时,他为什么会愤怒?当一个人割断他的过去时,过去就成为坟墓,就成为伤疤,只要有人一触摸,就会疼痛,“我”就是因为触摸了波普的伤疤,才导致他的愤怒。这就是《没有名字的东西》带给我的震撼,我们不必要埋怨生活,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我们是不是该有更好的方式去面对它呢?这需要人类去深思。
  
  
  
  2011年1月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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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绝望的石头,该投向哪里?
  ——《取景框》读后
  
  对于美国诗人、小说家卡佛,我最早接触到的是他的诗,那首黄昏,把我拖进一个绝望而无助的世界,一个半明半暗的世界。《黄昏》的全诗如下:
  
  黄昏
  
  独自垂钓,在那倦秋的黄昏。
  垂钓,直到暮色罩临。
  体味到异常的失落,然后是
  异常的欣喜,当我将一条银鲑
  拖上船,又将鱼裹进网里。
  隐秘的心!我凝视这流逝的水,
  幽暗的轮廓,没有什么暗示我
  我将苦苦渴念
  再次回到这里,在死去之前。
  远离一切,远离自我。
  
  当然,在这里,我不是来谈论他的诗歌的,我是来谈论他的小说。要读通卡佛,就必须搞清楚他的创作理念,他遵循了海明威的传统,把“极简主义”发展到新的高度。他不但诗歌简短,不卖弄技巧,他的小说也是如此,卡佛有句名言:“别耍花招”,这很好地为他的小说和诗歌做了注释。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卡佛,关于思想方面,他是感伤和绝望的,他的绝望和感伤从不明白道出,仿佛山涧薄雾,只可感知,不可言说。从某种角度说,卡佛的小说中跳跃着卡夫卡的紧张和不详氛围,这大概和他的人生经历有关。他1935年5月25日出生于俄勒冈州克拉斯坎尼镇,高中毕业后,即养家糊口,艰难谋生,业余学习写作。他酗酒、穷困、破碎的婚姻、肺癌患者,最终于1988年8月2日因肺癌去世。这样的人生经历,和他笔下的小人物是多么地相似,或者说,他就是那群小人物的代言人。
  我今天要谈论的是他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时 我们在谈论什么》中一个小短篇《取景框》,这个大概只有两千自由的小说,写的很有意思,温情中透露出凄凉,尽管“我”和那个没有双手的人相互取景,尽管我在那个残疾人身上感觉到什么,但并不是说,“我”就完全被残疾人改变了。这两个人有相同的地方:他们都是失去孩子,都遭遇了不幸。所不同的是,“我”身体正常,“他”失去双手,显然,残疾人比“我”更不幸。但残疾人并没消沉,他依然面带微笑去迎接命运。正是这样的乐观态度感染了“我”,出于同情,“我”示意残疾人多照二十多张照片。由此看来,双方则相互认可,也都同时把自己当作了自己的“取景框”。这本来很有温情的感觉,突然在最后又变得冷淡起来,又进入他一贯风格。小说的最后是这么写的: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它们,那些石头。它们让盖住烟囱口的铁丝网看上去像是一个石头鸟巢。你知道他们怎样把石头往下扔,希望把石头扔进烟囱里。
  “准备好了吗?”我喊道,捡起块石头,等着他在取景框里找到我。
  “好了!”他喊道。
  我让手臂向后伸,大叫一声:“开始!”我尽全力把那个狗日的扔得远远的。
  “我不知道,”我听见他在喊:“我不搞动态摄影。”
  “再来!”我尖叫道,捡起另一块石头。
  
  这个场景读起来令人心酸。一个没有手臂的人,面对“我”扔出的石头,他能拍摄到什么?那石头在我看来就是绝望,是两个人的绝望,是生命的绝望,我“希望把一块石头丢进烟囱里”,但那烟囱是盖了铁丝网的,更像是我们的人生。“我”的第一块石头并没有扔进去,残疾人也没能拍摄到我扔石头的画面,他不得不绝望地喊:“我不搞动态摄影。”即便“我”听到了这绝望的喊声,可我依然尖叫着喊道:“再来!”,我又捡起另一块石头。小说写到这里便嘎然而止,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我们可以想象得到,残疾人依然没能拍到画面,“我”也没能把石头扔进烟囱口。这样的无意义重复,不是对绝望的挣扎又是什么?因此,我把石头说成是“绝望的石头”,扔石头看起来是有方向的(烟囱口),其实是没有方向的(因为烟囱口上有铁丝网),这真像是我们的人生,我们明知要去的地方就是“铁丝网”,可我们还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朝它“扔石头”。这就是我读《取景框》的感觉,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篇温情电影片段,也可以说它具有绝望的内涵。
  作为小说家和诗人的卡佛,他用自己独特的视觉,写出这样的故事,他的小说往往是从生活场景中信手拈来,几只麻雀,一张蜘蛛网,几块石头,烟囱,等等,这些物体在卡佛手上一下子就生动起来。可以说他的小说熟练地运用了诗歌手法,他把那些死一样的物象变活了。他虽崇尚用此平朴,却又极具诗意,这样的小说才能让人持久回味。
  
  
  
  2011年1月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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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邪恶,她还有什么?
  ——《好人难寻》读后
  
  接触美国小说家弗兰纳里•奥康纳,是因为马原,马原曾说:“奥康纳要是不做小说家,真是天理都难容。就是她发现的故事,让我们这些作小说的人叹为观止,我特别佩服她。”作为一个同行,能有这么高的评价,足见其在马原心目中的位置。于是,我也对奥康纳产生了兴趣。后来才发现,不光是马原,国外的很多小说家对奥康纳都有很高评价。大江健三郎说:“弗兰纳里•奥康纳和三岛由纪夫生于同年,我时刻思考他们的生死观。”伊丽莎白•毕晓普也说:“我深信她的为数不多的作品会永远活在美国文学中……她的作品比十几部诗集有更多的真正的诗意。”甚至连卡佛都说:“对弗兰纳里•奥康纳而言,存在着另一个世界。”是的,她存在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邪恶的世界,只有一些邪恶人物存活的世界。读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小说,你首先感觉到的就是邪恶,你真的什么都看不到,用邪恶的手段惩罚一些普通人,甚至残疾人,这难道是在惩罚生活吗?或者是在惩罚那不公的命运?
  在进入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小说《好人难寻》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她的人生历程,她1925年出生于佐治亚州,她的命运非常不幸,只活了39岁,在她生命的最后15年里,不得不和家族遗传下来的红斑狼疮病作殊死的搏斗,待在农庄里饲养孔雀成了这个未婚女士最无奈的选择。这样残酷的命运,大概成为她写作的心理动机。难怪勒克莱齐奥会说:“我相信,就像弗兰纳里•奥康纳说的,一个小说家最后总会写到他的童年,这是必然的,是这个时期决定了他的命运。”作为作家,不幸的生活给她的绝不是永远的不幸,当不幸成为素材时,不幸就成了宝贵的财富。当有人问梅勒为什么能成为作家,他说是因为不幸的童年。我相信弗兰纳里•奥康纳会说是因为不幸的人生,但她没说,她只是在自己的文字中叙述了不幸。
  在世人眼里,弗兰纳里•奥康纳是漠无情、仇视人类的,她对人性阴暗面的敏锐体察,她的冷漠令人彻身寒冷。读完她的小说,我们真的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温暖,她冷漠的笔墨中,从不透露出一丁点的温馨,在《善良的乡下人》中,对失去双腿的残疾人的无情戏弄就是最好的证明,她并不同情弱者,相反,她还会用自己的方式残害弱者。可以想象,如果奥康纳用小说中的哲学活在现实生活中,她将是多么可怕?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仅仅是对不公命运的报复吗?我看未必,命运的不公是一方面,她试图在另一个世界揭示人性的丑陋大概才是主要原因,要不然,她就不必去写小说。
  我们现在来看看她那著名短篇《好人难寻》,《好人难寻》的故事并不复杂,初看之时,觉得有点无厘头,一家几口在有点自大又唠叨的老奶奶带领下出门度假,途中碰上逃犯“不合时宜的人”,结果因为老奶奶多嘴和絮叨,全家都送了性命。这个故事很冷,我猜想,一定是奥康纳生活中有这么一个令她讨厌的人物,她没办法在生活中杀死她,就只好在小说中,用虚构的手法杀死她。不过这也太残酷了些,仅仅因为老太太爱唠叨,仅仅因为自己主观上的不喜欢,就要用这种手段去报复,真是天地罕见。这个小说的最后很有意思,“不合时宜的人”跟奶奶讨论完圣经,对着老奶奶胸口就是三枪。小说中的人物本来去讨论原罪问题的,讨论圣经,结果“不和适宜”的人却是这方面的高人,驳的老奶奶无话可说,只能悲惨送死。小说的结尾很有意思,作者这样写道:
  
  “她废话可真多,对吧?”波比•李一面吆喝一面滑下沟渠。
  “她可以变成个好人的。”“格格不入”说,“要是每分钟都有人对她开枪的话。”
  “有趣儿!”波比•李说。
  “闭嘴,波比•李,”“格格不入”说,“人生没有真正的乐趣。”
  
   读到这里,我们发现,“格格不入”本来就是“恶”的代表,但通篇读下来,我们总觉得是他才掌握着生命真理,他懂得“人生没有真正的乐趣”,至于好人和坏人的区分,奥康纳似乎是在用对生命的看法给出答案,人的一生“不只有唠叨”,要做“好人”就要闭嘴,小说中因为她多嘴而无辜伤害了几条人命,这真是天大的悲剧,真是残忍到极点。我读了那么多小说,也没见哪个小说家敢这么去写的,就因为一点点缺点(我们认为的缺点),最终导致悲剧。
  小说中有很多地方的对话都特别精彩,我不妨把它们抄录在这里,共大家欣赏:
  
  “是的,太太,”他说,“世上最好的人家。”他笑起来露出一排坚硬的白牙。“我妈妈是最好的,上帝再没造出比她更好的人了,我爸有颗金子般的心。”他说。“格格不入”蹲在地上。“看住那些孩子,波比•李,”他说,“你知道的,孩子让我心里发毛。”他看着这六个人在他身前挤作一团,似乎有些害臊,好象他一时口拙,不知说什么是好。“天上没有一片云,”他望着天说,“既没有太阳又没有云朵。”——这一段对话透露出了“格格不入”马上就要打开杀戒了。
  
  当老太太绝望地对“格格不入”说:“我知道你一点都不坏,你一点儿都不凶”时,“格格不入”说:“不,我不是个好人。”
  
  “格格不入”认真琢磨了一下她的话,“但我也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坏的人,我爸说我是个狗杂种,和我那些兄弟姐妹不同。‘你知道的’,我爸说,‘有些人活一辈子也不会问生活是什么,有些人却要知道生活的意义,这个男孩子就是后一种人。他样样都要弄清楚。’”他戴上黑帽,突然仰起头,然后又转向密林深处……——这一段对话透露了“格格不入”的思想情况,他其实是个懂得生命意义的人,只不过他早就把生命看透了。
  
  当老太太念叨耶酥时,格格不入说这么说的:
  
  “是的,太太。”“格格不入”说,好象他赞同她似的。“耶酥让一切都不再平静。他和我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而他们能证明我犯了罪,因为他们有对我的判决书。当然。”他说,“他们没给我看判决书。所以我现在自己来签。很久以前我就说过,在你们做过的每件事上都要签名,保留一份副本。这样你们就会知道你们做过什么,你们就可以按罪量刑,看看罪行和刑法上是不是能对得上,最后你们就会有东西证明别人对你们不公道。我说自己‘格格不入’,”他说,“是因为我没法把我做过的坏事与我受到的惩罚对应起来。”——这段对话透露出了“格格不入”对世界的仇恨,正因为他看清了世界的不公的本质,他才选择自己的方式去寻求另一种公平。
  
  这些精彩的对话小说中比比皆是,从一开始进入小说,老奶奶不停地唠叨,一些戏剧性的场面,我还以为是个喜剧小说,越往下读,心里就越堵得慌。初读的时候,我总希望老奶奶能说服“不合适宜”者,能让他不杀那些无辜者,但越读就揪心。“林子里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又是一声。然后是一片寂静。”“树林里传出一声划破寂静的尖叫,紧接着是一声枪响。”几条人命,就这么被抹去掉。这时候,我们的内心除了为那个几个无辜者感到不安,还有什么?
  这就是我读这个短篇的全部历程,我没有深入探讨小说的主题和意义,但从我阅读的过程中,我还是感受到奥康纳写作时的悲痛,作为小说家,她不可能冷漠到成为小说中主人翁人物的地步,她一定思考过究竟该不该杀死那些无辜者?她一定想过。“邪恶”只是用现实道德观去评判的,当邪恶出现在故事中时,就成了审美。所以说,对于这个只活了三十九岁的美国女同行,我感觉到她生活的背景,感觉到她为什么会在小说中做出这种选择。我不知自己讲清楚没有。
  
  
  2011年1月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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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善良,只有残忍
  ——《善良的乡下人》读后
  
  读弗兰纳里•奥康纳小说的感受,和我这本书的标题很吻合——不安,无论你站在哪个角度读她,无论你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去读她,都是这样。她用冷静得不能再冷静的笔触,描写一个又一个残忍令你心疼的故事,很难想象,她的这些故事是怎么得来的,难道仅仅是想象中的产物吗?我不相信,不相信这些故事只是她头脑中分裂的符号,她写这些故事时,一定有动因,我们当然搞不清楚是什么动因,但可以肯定,她生活中出现过“唠叨的老太太”,出现过残疾人欢姐,出现过一系列她笔下的人物。
  我接下来要讲的是她的另一个名篇《善良的乡下人》,读完后,你会发现她真的邪恶到了极点,如果“乡下人”就是善良人的话,那这个世界规定的伦理道德就该推翻了重来。乡下人绝不善良,奥康纳似乎在借用“乡下人”惩罚什么,乡下人惩罚欢姐,惩罚这个残疾人,她并没有什么过错,相反,她学识渊博,长相丑陋,残疾,还是一个没有任何男人喜欢的处女,对于这样一个人,无论我们怎么看,她都该是弱者,单凭她“残疾”这一点,我们就该同情她,但奥康纳没有,她不但不同情她,还嘲笑她,借助乡下人去戏弄她,先让她陷入感情旋涡,又把她的假腿取下,然后一跑了之。对于一个残疾人来说,这样的戏弄比杀了她更难受。难怪连T• S.•艾略特都这样说:“:可以肯定,此人身上有一种奇异的天赋,才艺当属一流,可是我的神经不够坚强,实在承受不了太多这样的搅扰。”
  《善良的乡下人》的故事很好讲,奥康纳的小说故事都很好讲,因为她不搀杂任何议论,也不会引导别人去思考,她只是个讲述故事的人,把人物、场景、时间、空间等等,用她自己的方式叙述出来即可,所以,我们在读的时候,不必要过度追求文字里面是否有宗教内涵,是否有人生哲理,我们只需从画面上去产生印象,让那些具有很强画面感的文字,以及很特别的对话,进入我们的脑海,然后转化成电影。所以,读《善良的乡下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电影的主角叫欢姐,一个没有双腿的老处女,男主角没有名字(他报出来的名字也是假的),只知道他是卖《圣经》的乡下人,小说的开头,写了那么多有关女佣人女儿的事,这些都是铺垫,真正的高潮是在乡下人把欢姐引诱到树林以后,他们进了谷仓,于是,最邪恶的故事就在那谷仓内发生了,乡下人不停地引诱欢姐把假腿解下,并说了很多动情的话。但当欢姐真把假腿解下以后,乡下人便开始了自己残忍的表演,他给她看淫秽图片,把她的假腿踢到一边,说一些淫秽的话,等等,当她声嘶力竭地喊:“把我的腿给我”时,他依然无动于衷,他甚至还对她说:“有一次我用同样的方法弄到一个女人的玻璃眼珠。你别以为你能抓住我,因为我不姓波恩特。我每到一家都换个名字,在哪儿都待不长。我再告诉你一件事,胡尔加。”他不以为然地叫着她的名字说,“你还不够聪明。我生下来就什么都不信了。”这就是这个善良的乡下人,他最终把她遗弃在谷仓内。读到这里,我们会发出同情的声音,我们会可怜那个残疾女人,会大骂那个没有人性的乡下人,但有什么用呢?这就是奥康纳带给我们的。善良,在她那里就是“邪恶”的代名词。
  我真的弄不懂为什么奥康纳为写这么个残忍故事?如果乡下人真的把欢姐杀掉了那还好,但是她用了另一种极端方式——羞辱,这比杀掉她更甚。难道欢姐就像《好人难寻》中唠叨的老奶奶吗?她们都是奥康纳在生活中厌恶的人?也就是说,奥康纳不但厌恶唠叨,还厌恶知识?这样解释都太过简单,奥康纳是美国南方小说的代表,她很早就得了红斑狼疮,她敏感、矜持、骄傲,自恋而且自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只有一个女朋友,可以想象她与世界格格不入,于是,她不得不返回内心,重新塑造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中,她用自己的价值尺度去评判所有人,于是,“格格不入”似乎就成为她那个世界的最高权利者,所有善良都是虚假的,只有“恶”才是真理。这正好了她和宗教的关系。
  
  
  2011年1月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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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感人的爱,让我痛哭
  ——《我坐在彼德拉河畔哭泣》读后
  
  关于巴西作家保罗•科埃略,我知之甚少,我是先知道他的《我坐在彼德拉河畔哭泣》这本书,才知道这个作家的。大概在2004年,有位同事突然向我推荐《我坐在彼德拉河畔哭泣》,一听这书名,我就喜欢,于是我到书店去找,怎么都找不到这本书,后来只能在网上查到这篇并不算长的爱情小说。开头的一段话就给我来带震撼:“传说,所有掉进这条河的东西,不管是落叶、虫尸或鸟羽,都化成了石头,累积成河床。假若我能将我的心撕成碎片,投入湍急的流水之中,那么,我的痛苦与渴望就能了结,而我,终能将一切遗忘。”从此,我便以这篇小说结下了缘。
  这篇小说给我的阅读体验是不可用文字表达的,它是那么温柔,每次在宁静的夜晚,我用心去读,读着读着就会流泪。就像有把刀,在心脏处来回划动。故事其实很简单,女主人公皮拉尔与其初恋情人自小一起长大,在分别了十一年之后两人重逢的故事。皮拉尔随他一起布道、旅游,互诉爱慕之情。然而,男友要独自去承担宗教义务,皮拉尔十分伤心,在彼德拉河畔边哭泣、边写她那凄婉而动人的爱情故事。在她完稿后,男友终于来到河畔,找到了她。爱的力量使他们又重新在一起。皮拉尔在混混沌沌地生活了多年之后,面对男友突然表达的爱,感到的却是源自自身的重重疑虑和障碍。她在彼德拉河畔留下了泪水,用泪水清洗内心的恐惧,也在逐渐体味一种“全部付出”的爱。不过,在这里,我不想讲述小说的故事和小说的意义,光就小说中的无数忧伤、凄美的语言,就令我们久久不能忘怀,以下就是我抄录的句子:
  
    相爱的人有必要知道该如何迷失自己,而后再将自己找回来。
    
    然而,爱就像个水坝:一旦有了缝隙,哪怕只容涓滴水流流穿它,转瞬间,这股涓流却会迅速让整个水坝溃决,无人能够阻当大水的威力。
    去那些墙倒下时,爱便接管一切,没什么可能或不可能存在的;甚至我们也不能确切掌握,所爱的人会站在自己这一边的。爱,就是失控。
    
    爱是一个陷阱。它一旦出现,我们只看到它的光,却看不到它的阴影
    
    有些人总是得与人奋战,有时甚至得和自己奋战,耗尽了生命去战。所以,在他们脑海里就有一出戏,这出戏是以挫折沮丧作为脚本的
    
    这是一个陷阱。以后,如果在收音机或酒吧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想起他,想起毕尔包,想起我的生命里有一段自秋天转成春天的时光;我将会忆起这场冒险、这些兴奋,以及那个上帝知道将自何处重生的孩子
    
    我对自己像孩童般的举措感到厌烦。我的许多朋友皆是如此,他们甚至在不知爱为何物的时候,就让恐惧吞噬了心灵,认为爱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我继续处在这种心境之中,必然会错失这几天与他相处所可能出现的一切美好。
    
    小心,我想道。小心别让水坝出现缝隙。只要一有小裂缝,世上将没有任何力量能挡得住大水。
    
    因为有爱,且忍受着因爱而生的煎熬,圣母于是能让我们自苦痛中得救;而基督则以相同的理由,让我们自罪愆中得到救赎。
    
    当我体认到这一点,便从此得到解脱,决心成为那个我一直想去做的人。而另一个自己则站在房间里的角落盯着我看,不过,我永远也不会再让另一个自己走进我的心,尽管它总是恫吓我,警告我不去思考未来是危险的。
    
    众神喜欢掷骰子,才不管我们想不想玩这场游戏。他们并不在乎,如果你向前走,是否得抛下你的情人、你的家、你的事业或你的梦想;他们并不在乎你是否拥有一 切,不在乎在你的努力与坚持之后,是否就能让每一个渴望得到满足。众神并不想知道你的计画与你的希望,他们只是在掷骰子,而你,只是被选择的;从被选择的 那一刻起,成与败不过是运气问题罢了。
    
    宇宙总是帮着我们实现梦想,不管那梦想有多愚蠢。我们的梦想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得花多少力气去保有它。
    
    是的,我的心飘忽难定。真希望身边有人能让我的心平静下来,至少,能有个我能与他相伴,而不必害怕第二天就会失去他的人。如果彼此之间有这样的确认,时间必然会过得慢一点;我们可以维持一阵子的静默,因为有长长的一生可以让我们交谈;我也无需忧虑那些沉重的事、那些困难的决定,以及困难的言语。
    
    在每一种宗教及每一种传统信仰中,她总是会以某一种方式来彰显自己。而身为一个天主教徒,我认为她就是圣母玛丽亚。
    
    教士所能了解的是,只有上帝才是从世界源初就存在的,而上帝,正如人人皆知的,是一个男性。
    
    我思索着上帝女性的一面。在我身旁的这个男人有个充满矛盾的灵魂,不久之前,他还写信交诉我,他想进天主教的神学院,而今,他却认为上帝有个女性的面貌。
    
    吸血鬼。远些夜里活动的精怪,心门闭锁着,却又急切渴望着同伴。一群失去爱的能力的可怜虫!
    
    曾有千百次,我想握住他的手,也曾有千百次,我不肯让自己这么做。我仍有些迷乱——我想告诉他,我爱他,但却不知知何启齿。
    
    生之奥秘令我着迷,我不断想多了解它,不断追寻可以为我解惑的人。我去了印度和埃及,和宗师们学习幻术与冥想。最后,才发现我所追寻的真理是:当有信仰,一切就能成真。
    
    佛教徒是对的,印度教徒是对的,穆斯林(伊斯兰数徒)是对的,犹太教徒也是对的。无论何时,只要有人虔敬地踩着信仰的脚步,无分男女,就能与上帝交流,共同创造奇迹
    
    圣母仍带着微笑,圣婴的脸上满是喜悦的神情,但是听他谈这些,我的心却几乎只停止跳动了。我也曾信仰上帝,只是时间、年岁,以及自认是个理性而务实的人, 让我远离了宗教;而今,当我开始相信奇迹和天使的存在时,我知道自己多么想重拾儿时的信仰,只是,单凭意志是无法让我再度走人宗教的。
    
    天使总是会去找另一个人,而上帝的眼里并没有怪罪之意,因为上帝明白他子民的所有弱点。不过,圣母却说: 『愿你的旨意成就。』
    
    在河的对岸,望着那个圣穴,我感到恐惧与嫉妒。恐惧是由于这一切对我而言,全是新的,而新事物总令我生畏;嫉妒则因为,渐渐地,我可以感觉他的爱比我以为的要伟大得多,而且么布在我从不曾走过的地方。
    
    原谅我吧,圣母。原谅我是这样的自私而小心眼,竟然为了争取这个男人的爱,而与你较量。
    
    我们一起祷告着,我再度感到一种自在。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与自己的心交战着,因为深怕会陷入懮伤、苦痛之中,也恐惧遭到别人的背弃;然而,现在我明白,真爱是超越一切的,若不能爱,生命便不具意义。
    
    只是,在那个时刻,言语并没有用。只有在爱的行动里才能找到爱。
    
    爱是不必多问什么的,因为如果停下来思考,我们就会让莫名的、无以言喻的恐惧吞噬了心灵。或许是害怕成为笑柄,或许是害怕遭到拒绝,或许是害怕受到诅咒。尽管这似乎荒诞无稽,但人就是会这样。这就是为什么不必多问,只要去做就好。正如你常说的,我们得甘冒风险。
    
    我认为,上帝正以他女性的智慧,将地狱藏在通往天堂的途中,这样,我们才会一直保持警醒,在经历温情的喜悦时,不致忘记痛苦的存在。
    
    瞧,你爱上了他,他就不见了。所有的男人都是这样。
    
    我爱他。随着每一分钟的逝去,我的爱便又增加了一分,并且正悄悄改变着我。我再度对未来感到有信心,而且渐渐恢复着我对上帝的信仰。一切全因为爱。
    
    命运真是奇怪:在我认识的人中,几乎没有人是与她的第一个爱人结婚的。而那出嫁了初恋情人的人总是说,她们缺少了某个十分重要的东西,未曾经历过她们应该经历的一切。
    
    我以为,当我们勇敢地去找寻爱情,它就会让我们知道它的存在,而后,我们会要勇于追寻更多的爱,只要有人真的爱上了我们,每一个人都会为我们所吸引;而若是没有人爱上我们,我们就会变得愈乘愈没有人爱。生命就是这么奇怪。
    
    是井让爱人们找到彼此,满足心之所欲,建立家庭,扶养子女。不过,如果其中一人决定要离去,这口井却无法带着一起走。爱会留在那儿,尽管新的水仍会满溢于井中,但新水并非旧水,那份爱已遭到遗弃。
    
    等待。这是我从爱里学到的第一件功课。
    
    想费力找寻上帝的人,不过是浪费时间罢了。就算他走了一千条路,加入无数的宗教或流派,也无法找到上帝。
    上帝就这这儿,就在此时此刻,就在我们身旁。从这大雾,从我们走过的路径,甚至从我们的鞋子里,我们都能见到他。在我们沈睡的时候,他的天使会照看着我们,协助我们。只找到上帝,你只需要用心观察身边的一切
    不过,要遇见他并不容易。上帝越是要我们体会他的奥秘,我们就愈迷惑,因为他总是要求我们依循自己的梦想,倾听自己的心。然而,我们已习于某些特定的仪式或法则,却很难以漫无自的的方式,找到上帝。
    令人意外的是,一旦我们依随自己的心,最终就能发现上帝,明白他是要人喜乐地生活,因为地正如父亲一般地,爱着我们。
    
    我所爱的男人是个能代替上帝为人治病的人。这个人能帮助大众,为人们减轻痛苦,为病患带来健康,为病患所爱的人带来希望。而我却是让他分心的人,只为了追寻我想象中那幢有美白色窗纱、动听唱片及喜爱的书的房子?
    
    天杀的!如果他能读得出人的思绪,那么就让他看清我,看清一切的事!让他明白,昨天他曾想和我做爱,而我当时拒绝了他,现在却懊悔莫及!
    
    是的,打破这只杯子。一个简单的动作,然而,其中的隐含着我们并不全然理解的恐惧。既然每个人都曾在人生的某个时刻不经意地打破过杯子,那么,现在打破这只便宜的破璃杯有什么错呢?
    
    请打破这只杯子吧,让我们得以从所有的规范中挣脱,不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不再需要去做经过别人赞同的事。
    
    我也紧紧捧着他的发,用我全身的力量紧抱着他,咬着他的唇,感觉他的古在我口中梭游。这个吻,我等待了那么久,早在我们童年的河畔,在我们并不懂爱为何物的时候,这个吻就已等在那儿,悬荡了那么长的时光,变成一个游历过许多地方的纪念徽章,隐藏在厚厚的教科书堆之中;这个吻曾遗那么多次,现在,我们终于找回了它,在经烈那么多的找寻,那么多的幻灭,那么多不可能的梦想之后,终于,相拥亲吻的时刻真的降临了。
    
    所有的山峦都为人所征服,航天员甚至已能在太空漫步;地球上几乎已没有尚待发掘的岛屿,不管它是如何渺小;然而,在人类的精神领域里,却仍有伟大的冒险之旅,而今,我正在经历其中之一。
    
    谢谢你,上帝,当我们正一步一步向地面走去时,我想道,因为我是只迷路的羊,而你将我领回,因为我的生活已经如枯槁,而你让它重生,因为我的心中早已没有爱的存在,而你让我再度寻回爱的能力。
  
    我坐在琵卓河畔,哭泣。昨夜的记忆变得混乱而模糊,我只知道自己差点死去,但是却想不起他的脸,也不记得他带我到哪儿去。
    
    然而,如何去形容为了一个男人而受的苦?那是无从解释的。这种折磨让人觉得宛如置身地狱之中,因为在这样的苦痛里,没有伟大或尊贵的成分,有的只是悲惨。
    
  你有你的生命,我的孩子。一个长长的人生。好好照顾自己。
  
  摘录到这里,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我们只有闭上眼睛,静静地默想每一个句子透露的忧伤和凄美。仅此而已!
  
  
  2011年1月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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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被省略的痛苦
  ——《白象似的群山》读后
  
  提到海明威,就想到他的《老人与海》,我本打算选《老人与海》来谈谈海明威,但我发现《老人与海》被人们谈的太多,太透了,我反而产生胆寒心理。我今天要谈的是他另一个有名的短篇《白象似的群山》,这个被评论家称为“简约艺术”的代表作品,读完后真的回味无穷。我起初是不怎么读海明威的,就因为他的小说看起来很轻,不够沉重,不像卡夫卡,总会在小说中设置机关。当我渐渐对海明威的小说深入之后,才发现我的这一看法完全是错误的,他和卡夫卡属两个极端,卡的小说的灵魂偏向文字本身,海的小说则完全把灵魂的东西省略掉了,我们看到只有画面,并能通过画面去感觉画面中人物的复杂心理状况。比方说他在《永别了,武器》中有个名段:
  
  救护车在路上开得很迟缓,有时停住,有时倒车拐弯,最后开始迅速爬山了。我觉得有件什么东西在滴水。起初滴得又慢又习称,随即潺潺流个不停。我向着司机嚷叫起来。他停住车,从车座后那个窟窿望了进来。
  “什么事?”
  “我上边那张担架上的人在流血。”
  “我们离开山顶不远了。我自己一个人又没法子抬那张担架。”他又开车了。血流个不停。在黑暗中,我看不清血是从担架帆布上什么地方流下来的。我竭力把身体往旁边挪,免得血流在我身上,已经流在我衬衫下的血,又暖又粘。我身子冷,腿又疼得那么厉害,难过得想呕吐。过了一会儿,上边担架上的流血缓和下来,又开始一滴一滴地掉了,我听到和感觉到上边帆布上的人,在担架上动了一下,然后就比较舒服的躺定了。
  “他怎么了?”英国人回过头来问。“我们快到山顶了。”
  “他大概死了。”我说。
  血滴得很慢很慢,仿佛是太阳落山后的冰柱滴下的水珠。山路往上爬,车子里很寒冷,夜气森森。到了峰巅的救护站,有人抬出那张担架,另外放了一张进来,于是我们又赶路了。
  
  这段话真得写得太棒了,战争中的死亡在他笔下是可以摸得着,感觉得到的。当然,我这里不是在谈论《永别了,武器》,我是要谈论《白象似的群山》,《白像似的群山》也是通过具有质感的画面和对话完成的,就像我们在某个地方架了台摄象机,然后尽情录制,我们的取材都很自然,对话,场景,就像什么《编辑部的故事》啊,《七十二家客房》啊,不过,《白象似的群山》要更自然,更贴近生活一些。有些对话的场景我们真的随处可见,完全没有胡编乱造之感。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一句话就能说清,就是一个美国人同一个姑娘在西班牙小站等火车的时候,男人设法说服姑娘去做一个小手术。究竟是什么手术,小说中没有交代,但通过文本去判断,应该是人工流产。海明威不愧是海明威,连最重要的东西都能省略。就这么个小说,通篇几乎都是对话,偶尔有点景色描写,也只是为了渲染气氛。有些评论家说这篇小说表现出一种道德主义倾向,我倒看不出来。米兰•昆德拉用了无数中可能性去还原小说,最终也没给出什么结论。当然,我不是我就找到了结论,对于这样的作品,本身就没有结论,就像卡夫卡的《城堡》一样,无论你怎么解读,都是隔鞋瘙痒。我只想谈谈我读这篇小说的感受。
  我觉得不论怎么读它,都有一个东西必须面对,那就是海明威在这篇小说中究竟省略了什么?让我们先看看小说中的两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姑娘总在说“这些山看上去像一群白象”,并不停地眺望群山。而男人呢?男人除了敷衍,就是把主题引到“手术”上去,从这点来分析,这两个人的性格是冲突的,用俗套一点的话说,姑娘是浪漫型的,男人是现实型的,这两种类型的人生活在一起,想必会发生冲突。这冲突在文本的对话中处处可见。我认为,“两个人不同的性格”才是分析这篇小说的根源。小说的标题是“白象似的群山”,看起来和小说内容没什么大的关联,但仔细想起来,“群山”正是能看出两个人性格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就可以判断这两个的矛盾。文本的所有对话都是围绕这个矛盾展开的。从这个根源来看,作者其实把两个主人翁的痛苦给省略掉了,在对话中,只表现出了紧张关系,并没有表现出两个人背后生活的痛苦。要不然女孩总在怀疑“即使做了手术是否能幸福”?而男人呢?男人却在处处强调做手术“便当”,从这个角度去分析,这个男人是很穷的,姑娘怀疑他能否真正给他幸福。
  我不知道这样解释是否有些过度,很多评论家都对这个名篇有过评论,我也读过一些评论,但发现,他们都没有去分析这段对话的根源,要么像昆德拉那样去还原故事,要么像贝茨那样去下“具有道德主义倾向”的结论,我没有这么做,我只觉得这篇小说给我的感觉就是省略了痛苦。我们都很清楚海明威的写作理论——冰山文体,即不要铺陈,不要八分之八,而只要八分之一。也就是说,他省略掉的大概是他内心中最沉重的东西。这一点大概从他一生的经历也可以看到。他是硬汉,创造了那么多硬汉形象,他参加过战争,从小练拳,他喜欢斗牛、打猎、骑马、滑雪,甚至在非洲森林里狩猎时两次飞机出事,差点死去。最终,他还是选择把猎枪含在嘴里,两个扳机一起扣动,大半个脑袋都打碎了。对于这样一个人,他在小说中又能省略什么呢?除了痛苦,我看没有别的。
  
  
  2011年1月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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