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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蝶儿

【转载】中国人最易误解的文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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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庸”也可有“风雅”

  “附庸”原本指的是方圆不足五十里的小国。也许称“小国”已经有些夸张了,因为“庸”的本义就是“小城”的意思。因为太小,这样的小城没有资格直属于天子,而只能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因此,“附庸”准确的意思就是,“附”属于其他诸侯国的“庸”。
  根据古代礼制,天子的领地要超过千里,公、侯的领地方百里,伯的领地方七十里,子、男的领地方五十里。方五十里的领地就显得实在有些不入流了,这样的小地方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参加天子的朝会,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就是它的宿命。
  但是,小地方就不能有小地方的“风”、小地方的“雅”了吗?
  “三光日月星,四诗风雅颂。”“风”本来是指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诗经》之《风》就收录了从周南、召南、邶、、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附庸”之地虽小,但小地方有小地方的风土方物,小地方有小地方的人情民俗,因此,小地方也一定有小地方的“风”。时代的强音让“周南”、“召南”那些大地方的人去演绎吧,小地方只抒发小地方的情感。因此,“附庸”之“风”也有其存在的价值。
  “雅”即所谓正声雅乐。难道小地方就不能正经八百地来回阳春白雪,小地方就不能在闲暇无事时练练美声?谁能说“附庸”不能“雅”?
  因此,“附庸风雅”本来是个十分中性的词,无非是“附庸”之地的“风”和“雅”而已。但这个词后来却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到今天更是发展到了极端,一般辞典对这个词的解释就是“缺乏文化修养的人为了装点门面而结交文人,参加有关文化活动”。这是“以大为美”的审美观发展到极端的产物,这是对“大”盲目崇拜的产物,“美”和“文化”就这样被整齐划一了,其中折射出的心理十分复杂,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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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鸡丁”前面冠“宫保”

  生活中有一些事情让人觉得很有意思,比如去饭店吃饭,大家喜欢点一道“宫保鸡丁”的菜。可拿过来菜单时,常常会发现菜单上写成了“宫爆鸡丁”。吃饭的人也许会想:“莫不是改了口味了?变成爆炒的了?”如果了解了“宫保鸡丁”的来历,就会明白这是一种误解:“宫爆鸡丁”原本应该是“宫保鸡丁”。
  “鸡丁”前面之所以加个“宫保”,是因为发明人的缘故。这一道菜的发明者丁宝桢,是清朝一位很有名的官员,他是咸丰三年进士,光绪二年任四川总督。据传,丁宝桢对烹饪颇有研究,喜欢吃鸡和花生米,尤其喜欢吃辣。丁宝桢在四川总督任上时,自己创制了一种以鸡丁、红辣椒、花生米为主要原料的美味佳肴。这道美味本来只是丁家的“私房菜”,但后来越传越广,尽人皆知。
  很多人知道是丁宝桢发明了这道菜,但是知道为什么被冠以“宫保”的人就不多了。.
  明清两代各级官员都有“虚衔”。咸丰皇帝以后,这些个虚衔多用太保、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少保来命名,所以又有了一个别称———宫保。丁宝桢资历深、官位高,治蜀十年,为官刚正不阿,多有建树,于光绪十一年死在任上。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朝廷加封他为“太子太保”。因为丁宝桢的“太子太保”是“宫保”之一,他发明的菜也由此得名“宫保鸡丁”。
  随着时代的变迁,很多人已经不知道何为“宫保”,就把“宫保鸡丁”写成了“宫爆鸡丁”或“宫煲鸡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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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灵柩不是棺材

  按照以前的规矩,人死后要埋入土中,死者方得其所,家属方觉心安,也就是常说的“入土为安”。丧葬的礼仪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要为死者准备一副好棺材。如今,民政部门进行殡葬改革,要求尸体必须火化。而在某些地方,死者被火化之后,其骨灰还可以装进棺材里,然后实行土葬。
  近日看到一则社会新闻,说是一个做生意的人,赚钱之后就回老家,打算为祖辈换上好的“灵柩”,重新安葬祖辈。看罢,不禁哑然:按照这位生意人的想法,本来是想给祖辈换换棺木;只不过,记者不晓得“棺木”和“灵柩”两词意义的区别,所以就犯错了。
  从汉语词典上来看,“棺材”和“灵柩”两词最根本的区别是,前者只是“为装殓死人用的东西,一般用木材制成”;而后者是“死者已经入殓的棺材”。简单来说,“棺木”里面没有装人尸体,而“灵柩”有了死者尸体。可见“棺材”和“灵柩”两词并不是一个意思,千万不可乱用。如果有人作古,亲人可以为他去买副“棺材”;如果是说去买一副“灵柩”,等于说买来一个有尸体的棺木,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荒唐的事情,估计无人会做这种蠢事。
  举个例子,新华网2004年11月12日有则新闻,题目为“阿拉法特灵柩运抵开罗 遗体保存在加拉军事医院”。这里所说的“灵柩”,就是装有阿拉法特尸体的棺材。我们可以由此想象一下,那则新闻错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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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西缘何称“东西”

  日常生活中,“买东西”已经成了人们购买物品的代名词。那么,为什么只有“东西”而没有“南北”?其实古时已经有人问到这个问题了。
  中国古代的术数用金、木、水、火、土推算相互生克的道理和运势,这“五行”又和东西南北中这“五方”相配,测出古今变革、人生命理、万事冲撞及依附的关系。
  据说,宋朝的理学家朱熹好学多问,在未出仕前,家乡有叫盛温和的好友,此人亦是博学多才的人。有次两人在巷子里遇到,朱熹问道:“你提着篮子去干什么啊?”盛温和幽默地回答:“去街门买东西。”当时还没有“东西”这一说法。朱熹不解地问:“买‘东西’?这是什么意思?为何不买‘南北’?”盛温和并没有直接解答,笑着回敬说:“真不明白?你这位大学问家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你把五行和五方对照一下就会明白了。”

  朱熹想,“东”即“木”,代表一切植物,如花草、树木等;“西”为“金”,代表一切金属矿物,如金银铜铁等;“南”属“火”,“北”乃“水”,“中”属“土”,代表一切一切有用的物质。朱熹很快就明白了,原来盛温和是用了诙谐的语言说,上街去买金木之类可装入篮子的物品,若说“南北”就不对了,篮子里怎么可以装水和火呢?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说法。清朝乾隆年间,有一位叫龚玮的学者则认为,在东汉时期,商贾大多集中在东京洛阳和西京长安。俗语有“买东”、“买西”,即到东京、西京购货。久而久之,“东西”就成为货物的代名词。“买东西”就这样出现在人们的生活用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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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岁到底如何“虚”

  有人这样说,在全世界,或许只有中国人有两个年龄,一个周岁,一个虚岁。对于“周岁”怎么回事,可能一般人还能说得清楚,而虚岁如何“虚”,却是件很容易让人迷惑的事情。
  很多人认为,周岁加一岁得出的结果就是虚岁,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其实,很多时候,所谓“虚岁”这个概念一般只用于男人,此即“男进女满”,意思是男人按虚岁计算年龄,女人按实岁计算年龄。况且在实际的计算中,虚岁也不仅仅就是周岁加一岁那么简单。虚岁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这样:一个人一出生就算一岁;如果恰好这人出生在农历年年末,那么不但一出生就算一岁,并且一到大年初一又要加一岁,如此算来,这个孩子到了满实岁一岁时,按虚岁就已经是三岁了。
  因此,在计算虚岁时,春节是个特别重要的时间点,每过一个春节,虚岁就应该加上一岁。如果一个人的生日是阴历的腊月中下旬,那这个人还没有满月他的虚岁就到两岁了。那种单纯认为虚岁就是周岁加一岁显然是不完全正确的。
  知道了这个道理,我们就会理解,为什么很多老人往往会提前两年过自己的七十大寿、八十大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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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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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得发紫”受艳羡

  人们通常在形容某个人在某个领域或某些方面受重视,受追捧到了过分的程度,往往用“红得发紫”来形容。
  在这个词语中,“红”表示人的境遇良好,而紫则更胜一筹。本来是两种颜色,怎么会有如此的象征意义呢?其实,这与中国古代服色文化及其演变密切相关。
  作为服色,“紫”的地位本不如“红”。“红”在汉代称为“朱”,被视为正色,而“紫”是间色,又称杂色。在上古时代,间色是被人看轻的,而紫色尤其被视为一种惑人的邪恶色彩。在正统思想观念影响下,紫色的地位不如红色。
  当然,紫色虽遭到贬斥,却颇符合古人审美习惯。也就是说,紫色还是有自身的美,且受到人们喜爱。这就奠定了其地位变化的基础。
  那么,紫色的地位是如何上升的呢?这应当是与上流社会的风尚有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着这样的故事,说的是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于是国人都喜欢上了紫色。那个时候,紫色衣服的价钱是素色衣服的五倍。齐桓公有点担心,就对管仲说:“我喜欢穿紫衣服,紫色衣服很贵,现在全国上下都喜欢穿紫色衣服,该怎么办呢?”管仲说:“大王想制止这种现象,何不试着不穿紫衣?”齐桓公依言而行,三天后国内再无人穿紫衣服。
  在这种情况下,紫色得以与朱(红)色同为尊贵之色,甚至紫色的地位超过了红色。唐宋两代规定,三品以上高官服紫,唐代三品以下五品以上服朱,宋代五品、六品服朱色。这样,这两种颜色就变得越来越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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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太白无缘品白酒

  李白的酒量当然了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李白斗酒诗百篇”,这是中国人心目里的一个最为动情、最为完美的故事,不需要过多的想像,我们就会为大唐时代诗人们白衣飘飘的绝代风华所倾倒,惊叹诗人太白的超凡才华和过人酒量,其实这里面既有误会也有后人添加的虚构成分。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的是,李白的酒量可能没有我们想像中那么大,要知道,他饮的不是我们今天常见的白酒。在唐朝,白酒还没真正出现。一般认为,中国的酒有5000年以上的悠久历史。中国酒以生长霉菌为主要微生物的酒曲为糖化发酵剂,复式发酵、半固态发酵为特征。所以,早期的酒在酿制方法和口感上更接近于今天的黄酒。目前流行的白酒的酿制技术到元朝才渐渐成熟,在明清时代,白酒才逐渐取代了黄酒,成为中国人餐桌上的主角。
  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唐朝的诗人和宋朝的土匪都可以大碗喝酒。虽然黄酒喝多了照样也不好受,但是它的口感、酒精度数和对肠胃的刺激程度却与白酒完全不同。
  因为黄酒的酒精度数低,所以文人来了兴致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狂饮。即使这样,唐朝诗人的酒量也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大。现在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李白斗酒诗百篇”中的“斗酒”到底有多少酒。
  根据古代的容量标准来换算:1斛=10石,1石=10斗=120斤,一斗也就是12斤左右,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斤是市斤。以目前中国内地市场上流行的瓶装啤酒620毫升的净容量来折算,所谓的斗酒还不到目前九瓶啤酒的净含量。因此,知道了“斗酒”的容量,知道了酒的度数之后,也许我们会对李白的酒量有新的看法和感受。
  既然酒的度数不高,喝的酒又不是太多,所以饮酒者胃里不是那么难受,而大脑恰恰正兴奋,碰见李白这样的谪仙人,写个几十首诗岂不是小菜一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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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唐伯虎未曾点秋香

  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唐伯虎点秋香》,叙述的是唐伯虎被秋香的三笑迷得失魂落魄,于是施计混入太师府当家奴,历经几多波折才追到了秋香。影片中的唐伯虎文武双全,不仅能诗善对,更是武功高强。
  但是电影毕竟是电影,其内容夸张了很多。唐伯虎是才子不假,但是从未自称“江南四大才子之首”;他虽有三段婚史,但是并不风流。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唐伯虎从未有过“点秋香”的艳遇。
  唐伯虎是明代人,因为生于寅年寅时,寅为虎,故取字伯虎,后改字子畏。他自幼聪颖,能诗擅画,十六岁便中秀才,十九岁娶徐氏。但是妻子、父亲几年后接连病故,对他打击甚大,使他意志消沉。后来他发愤苦读,结果乡试名列榜首,“解元公唐伯虎”一时名遍南京城。二十七岁时续弦,娶妻何氏。当唐寅上京考进士时,被诬告行贿主考官,押入大牢,几番周折才获释。穷困潦倒时,妻子何氏离他而去。幸有一位名叫九娘的青楼女子周济他。后来,他便娶了九娘为妻,潜心作画,成为丹青高手。
  清代学者俞樾曾在《茶香室丛钞》中为唐伯虎辟谣,断定“三笑姻缘”是好事者借着唐伯虎的盛名,把别人的事转在他的名下。有人还专门考证,证实秋香确有其人,是当时南京一个颇具名气的青楼妓女,至少比唐寅大十几岁,根本不可能与他有风流情事。所谓的唐伯虎有九个妻妾,全是从他最后娶的妻子“沈九娘”的名字上以讹传讹而来的。当时唐伯虎贫困交加,怎么可能妻妾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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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袁清郎一心避嫌疑

  古乐府《君子行》里面有两句诗文:“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意思是说:站在瓜田里面的时候,最好不要弯下身子去提鞋子,不然很容易被人误会你在偷瓜;站在李子树下的时候,最好不要伸手去整理头上的帽子,免得被人怀疑是在偷摘李子。
  《北史》中记载了廉吏袁聿修的故事,讲的是他政绩突出又很有声望,主要原因是他为官清白自守,从不收任何贿赂。据说他在任尚书的十多年里,从未曾接受过任何人家的一升酒、一粒米,故有雅号“清郎”。一次遇到老友邢邵,二人叙述别情以后,邢邵拿出一匹白绸送给袁聿修。袁聿修反复思考之后还是谢绝了,并留书曰:“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只有这样,才能躲避嫌疑。
  无独有偶,唐朝大书法家柳公权也对“瓜田李下”作过评论。当时有个叫郭宁的官员把两个女儿送进宫中,于是唐文宗就派郭宁到邮宁做官,人们对这件事议论纷纷。文宗就以这件事来问柳公权:“郭宁是太皇太后的继父,官封大将军,当官以来没有什么过失,现在只让他当邮宁这个小小地方的主官,又有什么不妥呢?”柳公权说:“议论的人都以为郭宁是因为进献两个女儿入宫,才得到这个官职的。”唐文宗说:“郭宁的两个女儿是进宫陪太后的,并不是献给朕的。”柳公权回答:“瓜田李下的嫌疑,人们哪能都分辨得清呢?”这里,柳公权将“瓜田李下”词义更进了一步,上升到了舆论监督的层面上。
  的确,“瓜田李下”往往会让人误会或怀疑,所以需要谨慎对待。从上述故事来看,古代贤士在这方面很是谨慎。然而,如今有些营私舞弊之人,有些收受贿赂之人,有些跑官要官利令智昏之人,可不在乎什么瓜田什么李下,所作所为居然可以明目张胆地进行,一点没有避嫌的意思,实在是愧对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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