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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蝴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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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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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弥儿主动加了我的QQ。
   
她在得知我的方案之后,不希望我死。尽管在此之前,我已经把她给删除了。
   
在内心我是非常感动,却在嘴巴上好话反说。这也许是我这一生的风格。是的,我喜欢好话反说,坏话正说。
   
爱弥儿身子弱,经历过一次生死的劫难。
   
她是那么关切。是关切一个遥远的地方,一个叫雪夜听风的人的生死。
   
   
有时,人的情感或者是行为就是这样奇特。
   
后来,我仿佛明白,这是一种文化和心理的差异所导致的恶果。
   
譬如;在藏民族的宗教中,是注重所谓来世的。
   
所以,今生今世所有的一切苦难和不幸,都是正常的。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可是在爱弥儿的心中,一个人不想好好活着,一心却想着死亡的事情,这是不好的。是不人道的。
   
其实,我只要好好跟爱弥儿解释,凭借着她的聪明才智,是能够理解的。
   
有一部电影,名叫《有话好好说》。而我却是有话没好好说。
   
     现在想来,或许是长期在草原上游荡吧。面对着荒无人烟的大自然,要么,保持沉默,要么,自言自语。曾经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就是独自一人的生活。
   
坐在春天的草原,仍然冰雪皑皑。但在花开的时节,却已是夏天了。满眼是蝴蝶在花丛飞舞。草原的花期其实非常短暂,也不过一个多月的光景。
   
花开的时候,是草原上所有生命和生灵们的节日。


   
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常常想到自己死亡时的情形,或者是幻想着那种情形。
   
我知道从汉文化的角度,这是对自己父母的不敬。
   
“父母在,不远游。”可是我已经远游了。就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随时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远游,已经是不孝。而且时常想着如何结束自己的生命,真是大逆不道了。
   
   
但是爱弥儿并不知道这些。
   
就像我没有破解她关切的密码一样。


   
每天夏天,草原上的天空很蓝。有时,蓝得令人心悸。蓝得几乎令人感到不真实,有种令人窒息般的喘不过气来。
   
每天中午的太阳是炽热的。
   
炽热得能够让人肌肤脱皮一样火辣。
   
在这种时候,我会骑着马,来到花湖畔,找到一个无人的地方,脱光自己下湖游泳。
   
是裸泳。
   
反正四周无人。人在自然中,应当坦诚相见。
   
在雪水融化的水中,我能感受着一种刺骨的冰凉。湖水非常清澈,可以透过阳光的照射,看到自己在水中变形的肉体,四肢跟动物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的就是我还有大脑,可以指挥着自己的行为。
   
这需要点勇气。
   
因为即使是在夏天,花湖的水也是非常寒冷。
   
游了大约一刻钟,浑身不是凉快,而是被雪水泡得麻木,再不上岸,就会因为四肢麻木而亡。有时,我觉得这也是一种选择。但很快又被我放弃。
   
因为我敬畏水。
   
不想这么清澈的水,因为我的尸体而污染了。


  
我上了岸,觉得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
  
叫冰火两重天。
  
什么意思?就是整个的身体还是冰凉的,可背部却首先是高原太阳强烈紫外线的火辣再次袭来。


  
我整个四肢因为寒冷而颤抖,上下牙齿碰撞,背部却是火一般。而一旦进入牧人家的帐篷却又是荫凉袭人。这就是草原,高海拔的草原上,夏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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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浪漫。
    浪漫就跟海底世界一样,要在想像中丰富多彩。
    我需要浪漫。正如爱弥儿也需要一样。

    我不是喜欢。而是需要。就如同雨水对于大地,盐对于生命一样。浪漫其实是一种情怀。就像盐对于生命不可或缺,但是泛滥则成灾。
     
    在梦中,我跟爱弥儿骑着马。
草原的风中弥漫着奇特的香味。远方的雪山,经幡林立的寺院。步态轻盈的僧人,年长的喇嘛。
云在蔚蓝的天空,翻涌着闪耀着圣洁的光芒。
    我知道,这是爱弥儿所喜欢的草原。或者说,是她心目中的草原。
    我在跟爱弥儿聊天时,曾许诺过她:总有一天,我会带着她去草原。
    即使她的肉身不能赴约,也会带着她的灵魂去。


    我不知道这叫不叫浪漫?
    我不知道这叫不叫爱?

    我从此走过草原每一处地方,我都会在心中想着爱弥儿!

    浪漫也许在今天,在网络世界只能是一个概念。叫心与意的结合。
    这应该是我的发明。
    浪漫在今天,不一定是天天相守,不一定是耳鬓厮磨。就像在我意念之中,爱弥儿的手一定很软一样,有时,那手还有点冰凉。但是,这不妨碍我拥有时的那种软,让我感到也是一种关切一样。
    人在这世界。爱情固然非常重要。一个人如果对爱情失去了热情,那么这个人一定差不多快行如躯壳了。爱情不一定是彼此肉体的占有和征服。
    而是站在更高的层面,更加的洁净。
爱情也许不是一个具体的行为了。而更多的是一个精神层面的需要。特别是在这个网络的时代,网恋,或许大都是夹杂着肉欲的本能驱使。唯有精神之恋,才能永恒。

    知己。
    这也是我跟爱弥儿讨论过的话题。
    世间男女真有无性之爱吗?

    或者说是友爱。
    友,包括着友情、友谊的意思,爱,就是一种关切。
    爱弥儿将这两个词汇组合起来,就叫友爱。友爱是友情、友谊递进一层,又比爱情少了一层。这就是我所说的精准的尺度,能够将对我的关切把握到如此之美的女人,不仅外貌绝美,而且,才智超群。
    遇上这样的绝美的关切,谁能不动心?!

    动心。并不意味着绝对占有。
    而是一种欣赏。
    就像人在草原上一样。四季变化,景色不同。我不能说我拥有了草原,而是融入。对。这一种身心的融入,就像在属于我和爱弥儿的时空时候。是彼此思维、情与爱的融入。
    我相信自己的判断。

    城堡。 在草原东北部有一片山林。
在山林中,有一座城堡。
曼德里。 是我为这座城堡所取得名字。

    我在脑中梳理着一些词汇,临近中午,我从床上起来,拉开窗帘,新的一天又来临了。我随便找了一点吃的。就打开电脑,跟一些年轻人在玩灌水的游戏。

    到了傍晚,我突然想到昨夜的那个梦。
    一直从白天写到了夜晚。
   
    其实,写作这部小说的原动力。或者说,能够让笔下的文字诞生的动机非常简单,就是在网络上相遇了一个美女,彼此进行了坦率而真挚的交流与沟通。

    在网络中,现实与时空交织,这种情形有点像梦中,或者说,网络是梦的现实化,梦是网络的虚拟化。往大了说,草原不也是许多人心中的一个梦么?
    对远方或者叫别处生活的向往,总觉得在离自己生活很远的地方,还会有着另种生活的可能。这是许多人心中的一个梦。
   
    我决定帮助爱弥儿实现或者体验这个梦。

    草原。许多人都是从那首“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诗歌中,获得了最初的印象。
    草原。许多人因为各种原由而不能抵达,但,很少有人会拒绝草原。

    而一旦真正到了草原,就渴望自己整个身心的融入。
    草原的风,草原的云,草原的雨,草原的气息。
    格桑花盛开的时候,草原换上了绿衣,策马草原,沿着那条叫白河的沿岸,没有目标的走着。远处,是起起伏伏、大大小小的峰峦,是连接西藏的雪山,曲曲折折的河流,就是从那山的丛林间缓缓游来,整个白河清澈而平静地流淌。在这种时候,我常常有种心胸开阔感,坐在马背间,遥望着地平线的那边。
袅袅的炊烟从散落在诺大的草原间、由近到远、从各个帐篷内飘散而出,在清晨的阳光下,在草尖还挂着点点露珠的时候,那些烟雾给寂静的草原带来了人间的气息,带来了生活的气息和生活的风景。
    我要承认:我是一个唯美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男人。
    我行走在草原,喜欢眼中看到的场景。
    千百年来,草原上的牛、羊、马吃草,吃完草之后排泄,牧民们将这些散落在草原上的牛粪、马粪(实际上,就是一块块未完全消化的绿色的燃料)捡拾回来,投放在火炉中燃烧,这是非常生态环保的行为。羊粪呢则成为最好的肥料,养育着草原。
    草原人最忌讳之一就是将牛粪和马粪叫牛屎、马屎。
    草原上还有许多的禁忌。譬如:对于逝去的亲人,草原出于对生命的敬畏,一般是不提逝者的。如果,你是初来咋到来草原作客,问到牧人家庭成员时,最好别问没在的长辈。草原人一般是不回答的。

    要融入草原。首先,你需要时间。
    我所说的时间,不是一周或者两周的概念。这种融入,也不是读几本关于草原的书籍的事,就像坐在家中看电视画面上的足球比赛和亲临现场看比赛的区别一样。
    时间如水。
    对一片土地的热爱,就如同水的涵养、浇灌一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从二十岁到快五十岁,我是在这片草原上游走了近三十年。
   我为什么说是游走,因为我不能像牧民那样天天厮守,而是随着自己的脚步游走和游历。

   我直到现在也不能说,自己就是真正地融入了草原。
   是的。草原是一部书,一部很厚重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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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沿着白河,我骑着马。
   也正是因为这次草原之行,我渐渐放弃了过去对草原田园牧歌般的走马观花。而是静下了心,从最初满足于拍几张风景,甚至多少带着点猎奇的心态转向了渴望融入的转变!
   我知道,我将面对着什么。
   除了眼中的草原风光,看到的牛、羊、马和牧民的帐篷,在充满灵性的地方耸立的寺院,我还要面对着一个完全陌生的文化体系。
   藏族和藏传宗教。
   说到藏族或者藏传宗教,许多人如同我一般第一个关键词就是:神秘。
   神秘是我们人类所特有的、对未知事物充满的好奇心。
   我觉得这种感觉非常好,好奇和好奇心,这或许就是能够破解密码的开端。
   一个良好的开端。
   如果人类失去了这种好奇和好奇心,很可能会变得更加的麻木和无知。
   
   在白河岸边,我独自一人。骑马着边欣赏着一路风景边思考着一些问题。
   流光在宽广的河面随着河水而变化着,白河是这片草原上唯一流向北方的河,也是黄河的上游地带。其余的河呢,则是全部流入了长江水系。
   所以,我对白河情有独钟。
   草原的土是泥煤。因此,沿着河岸,看着亿万年来河水切割冲刷而裸露的河岸,站在陡峭的白河岸边,就能俯瞰整个河面以及草原的辽阔。
   从清晨开始,白河两岸迷雾蒙蒙,河面上云雾飘渺,仿佛跟我一样在期待着什么。
   不论四季,早晨的草原仍然寒冷,河面吹着微风,水波在奔流之中泛着青色的光芒,几只水鸟展开暗绿的翅膀在水面扑楞鸣叫,声音清脆,隔河相望对面的牦牛成群结队在专注地食草。
     这时,远方的地平线那边云雾在渐渐地飘散,仿佛是盛大的仪式。突然,一丝耀眼的光芒穿破茫茫的迷雾,黛青色的天边尽头,露出了一点点的微曦,就像一个巨大的火炉渐渐打开一丝的缝隙。
     草原日出。
     接着,这缝隙随着时间渐渐扩张,桔红的光芒四射喷薄着,我骑着马站在白河岸,与草原一道专注地等待着。心中不由自己涌上庄严与神圣感。
     当那第一束光芒照亮河水,并且,也照耀在我的身体上时,我觉得自己的灵魂仿佛是在升华一般,所有的情感也随着太阳的升起而变得博大,那团桔红色的火,从半圆到完全成为一轮圆圆的火球时,整个草原也在视线范围辽阔拓展着。
    “驾。”我轻轻抖动着僵绳,那马也受到感染一般轻快地跑动起来,随着地势的开阔,马的速度也在渐渐加快,草原在我的眼中旋转,“得、得”的马蹄声音,在四蹄收放之间,已是几丈之遥,我的坐骑是一匹青色的骏马。
     高大、线条流畅,浑身上下没有杂色。奔跑起来渐渐加快,如疾风般掠过绿色的草原。
     大青马是我这次漫游的伙伴。

     马蹄在扬起落地的瞬间,草尖的露珠纷纷被碰落,那些晶莹的露珠,在马的前面被阳光照亮着,随着太阳的上升,温度也在升高,青草的气息扑面而来,风的气息,泥腥的气息,还有牛、羊的气息。

     在大青马的飞驰之中,我忘记了时间。
     甚至忘记了内心的苦痛。
     有时,这种苦痛常常伴随着内心的孤独。

     曾经一度,我需要倾述。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我把这种倾述的意愿化为了行走。
     行走在草原上,也是一种倾述。
     尽管我渴望着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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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曼德里庄园坐落在草原东边的山林。
    我抵达曼德里时,已是太阳落山之时。除了一位管家,主人已于三天前去寺院发放布施去了。
    像我以前到庄园作客一样,管家只是打开我的客房,就悄无声息地离开。这是一位沉默而懂规距的管家,从来不问客人。 唯一的变化,就是我的房间装上了宽带。主人观念并不保守,知道与时俱进。尽管我随时带了无线网卡,可以在有信号的地方随时上网。
    我有几天没有上网了。
    没有与爱弥儿联系。虽然我们不是天天要在网络中聊天。

    我在管家的张罗下,洗了脸吩咐管家将我的大青马也顺便喂些草料,管家只是应答了一声,“喔亚。”便从栓马桩上解开僵绳,牵着大青马去了主人家的马厩。
    我喝着管家准备的酥油茶,就坐在客房的窗前,打开电脑,先将一路拍摄的风景导入电脑内后,登录QQ看爱弥儿是否在线,我知道看到她经常是隐身。试着向她发出一声问候,“我到了。”
    爱弥儿果然出现了。

   事先我跟爱弥儿提过,我要到草原去。
   尽管我们未曾见过。但通过网络,她就能知道我的行踪。显然,她对于草原也是情有独钟。
   我也常常将自己在草原上的感悟写成散文、诗歌什么的,发给爱弥儿。
   其实,在我心中最想写的仍然是小说。

   因为我觉得小说可以给爱弥儿更多的阅读信息和想像的空间。
   而诗歌和散文只是零星地瞬间的感受和感悟。
   我也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的小说家。而只不过是把自己在草原上的行走,用文字简单地记录罢了,还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写作。
   我边喝着酥油茶,边与爱弥儿交谈着。
   曼德里的酥油茶味道非常好,奶中弥漫着草的清香,这是加了新鲜的牛奶,颜色有点类似奶茶。但在草原上,酥油茶是必不可缺的。不仅能够解渴,而且,也是非常绿色的食品饮料,喝上几碗后,一天都没有饥饿感,并且,浑身都是热呼呼的。
   
   我盯着窗外,透过明净的玻璃。云朵浮在蔚蓝色的天空。看着看着,我从那些窗外的云朵,看出许多非常有趣的图案。就像我在亚当沟一座寺院外的山岩间,据说这片山岩非常灵气,岩石的纹理间隐藏着九位佛像,能够找出来的人,必是大富大贵。
   我不论怎么寻找,也只看到了七位。
   也就是说,此生注定不会大富大贵。
   而那些云朵,也非常像佛祖的模样,端坐于蓝天。

   
   在这种时候,是能静下心来的。
   人一旦静下心来,就会思考一些什么。也许在我思考多的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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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
      我喝着酥油茶,细细品味着茶中的成分。
      酥油是从鲜牛奶中提炼出来的油脂,每到开春的时候,草原上的牦牛产崽后,由于缺乏草料,也是为了更好地产奶,牧民们一般都将一些嬴弱的牛崽勒死,更主要是维持草畜平衡关系。因为过多的牛,因为草原载量有限,反而使牛加剧死亡。加之,自然灾害和瘟疫等原因,草原上的牧民是非常懂得取舍的道理。
      新鲜的牛奶产下以后,牧民们就通过手工的搅拌器皿,从牛奶中提炼酥油,经过若干工序之后,才凝固成为食用的酥油。酥油茶一般要通过熬煮之后,产自汉地的茶砖(也就是俗称的马茶),放入沸腾的铜质水壶中,经过去泡沫、水又煮开之后,将新鲜的牛奶和花生、黄豆、核桃等放入细长的木筒内打制,所以,在草原就有“打酥油茶”一说。
      打出来的酥油茶香溢袭人。
      也可以说,酥油茶是什么滋味,生命就是什么滋味。

     酥油茶是高热能的饮料。
     我坐在曼德里庄园,出神地盯着窗外。隐约之中仿佛听到寺院传来的莽号的声音。莽号也叫长号。是藏传佛教寺院里的必备的法器。
     莽号是可以伸缩收放的。也就是说,一般的男子,如果不经过特殊的训练是吹不响莽号的。大的莽号,是需三、五个年轻力壮的喇嘛抬着,架在寺院的高处。
    莽号吹响的时候,总是跟生命相关。
    那声音低沉而浑厚。天地之间,仿佛一切都要肃穆一般,德高望重的高僧穿着盛装出来,念着经文和咒语。年轻的僧侣们身着绛色的袈裟,个个显得是那么的精神。
    在这个穷经皓首的世界,一个藏族男子从五、六岁时开始出家修行,要终其一生在寺院和经卷相伴。一个真正的高僧,是十万之众的僧侣里,通过层层严格的考试,才能获得格西的学位。据五世达赖喇嘛撰写的《西藏王臣记》中记载,十万人中间,能够通过读书获得格西的不到十个人!
    格西,翻译成汉语就是相当于博士的意思。
    达赖,翻译成汉语就是大海的意思。喇嘛,就是和尚的意思。
    达赖喇嘛,意思是他的学问和功德像大海一样渊博宽广。可惜,许多生动而形象的藏语通过翻译只能是意译。而很少能够传神!
    六世达赖喇嘛叫仓央嘉措,是一位著名的情歌诗人。
    而绝大多数的僧侣,也许就是相当于小学、中学、高中的学历了。
    在草原男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许多的孩子就出家当和尚。

    在公元七世纪,松赞干布统一了全藏。
    那时,正是汉地的唐朝唐太宗李世民统治的时代。
    而就在那时,印度的婆罗门大肆迫害佛教徒,他们纷纷舍弃寺院,埋藏经卷。一路逃亡到帕米尔高原,而另一路则是翻越了喜马拉雅雪山,来到了西藏。
    也正是松赞干布决定迁都拉萨的时候,有一位高僧叫阿底峡来到了西藏。
    阿底峡是显宗大师。

    据说,当时的拉萨是一片沼泽。苯波教是印度佛教传入西藏前的原始宗教。苯波教,也叫苯教。是原始崇拜的宗教,起初是没有寺院,而是崇尚自然,神山、神水、神树。
    所以,藏族人常说,头顶三尺寸有神明。男人的脑袋和肩膀不能随便让外人抚摸的。因为在男人的肩膀上有战神。
   只有得道的高僧。才能看到男人的头顶、两肩膀上有三束火焰。如果这三束火焰熄灭,就意味着一个男人的生命结束。
   
   
   生命是什么?
   生命的意义又是什么?

   这是我一直在高原试图想要找到的答案。
   也是许多善男信女们,终其一生需要的答案。
   前面我提到藏民族是一个注重来世的民族,还提到藏族文化是一个独立的、自成体系的文化。因此,要研究学习,没有下定决心准备用一生的时间,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而且,藏传佛教当中,教派林立。每一门教派其主张不一样。有些教派在历史上曾经非常辉煌过。譬如:宁玛、苯波、格鲁、噶举、沙迦等教派。
   
   如果时间允许,我是准备与爱弥儿认真探讨生命的意义的。

   生命赋予爱弥儿的是如此的完美。
   在幻想之中,我和她驾一叶帆船,在茫茫的夜海上航行。
   那是一个风平浪静的夜晚,海面上非常安静。
   就像在草原上,我常常用大海来形容草原一样。虽然,不论是面积,还是时空,大海远比草原要宽广得多。但是,大海和草原都是我的最爱!
   我热爱草原。也热爱大海。

   我觉得一个真正的男人,是应该拥有大海一样宽广的胸怀,是应该拥有草原一样的勇敢和坚强。
   说草原的勇敢和坚强,实际上,我是有无形之中把草原比作了男人。
   其实,草原更加应该是女人。
   她的辽阔像女人的温柔。
   但温柔不仅是女人生命的全部,而应当还有许多。
   
   爱弥儿站在帆船的前甲板,她披着一块绿色的沙巾,微风过处,沙巾上垂掉的线头便轻轻地飘逸,好看极了。
   她面对着茫茫的大海,张开双臂仿佛是想拥抱着什么。
   我始终认为,浪漫应该是属于夜晚这样的时刻。
    就像我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写作一样。那时,白天所有的喧嚣都沉寂下来,只有手指和思想同步,随着手指敲击键盘的声音,一行行的文字和精妙的语言在诞生。

    爱弥儿身材非常迷人。
    三围曲线毕露,眼中始终透着那份温和的关切。
    她的脖子颀长,皮肤非常光滑而洁净。特别是那不温不火的性格,始终透着淡淡的典雅。
    我知道这是女人长期受到书香熏陶的结果。
    一个女人,如果是正常的从小学到大学毕业,应该是二十多岁,如果结婚生育之后,加之,工作和生活的劳累,如果放弃对自身的修为,那么用不了十年,这个女人就会变得平庸,甚至沦为庸俗。
    爱弥儿不是。她在拥有上帝赋予的绝美同时,并没有放弃对自身的修养。

    有时,想一想。我也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在若干年之后,在一个特定的时空,用特殊的方式相遇。
    我以为这是上帝对我的眷顾恩赐。

    爱弥儿坐在帆船的甲板上,咸腥的海风如同草原夏天的微风一样,猎猎吹动着她的裙子。
    我喜欢女人穿裙子的季节。也喜欢女人穿着合体而漂亮的裙子。
   
    爱弥儿仿佛事前知道我的喜好一样。在上帆船之前,特意换了一件真丝的暗绿色的裙子。她喜欢暗绿色,我也非常喜欢暗绿色。
    帆船在茫茫的大海上,尤如一只漂亮的蝴蝶漂流。
    我降下了船帆,打算吸一枝香烟。
    我也坐下来,隔着船舷只着香烟专注地盯着远方大海的深处。
    在这种时候,我和她都没有更多的言语。

    我知道就是我上前去轻轻拥着爱弥儿,甚至亲吻一下,她也不会拒绝。
    但是,我没有那样作。

    肉体的接触有时是需要点技巧。
    一个男人如果是真正爱着心仪的女人,那他就应该懂得浪漫的技巧。
   在这种时候,技巧不是获得芳心的手段。而也是一种修为。是一种如佛一般的虔诚与敬畏。
   对于像爱弥儿这样绝美的女人而言。男人的魅力就是以虔诚和敬畏之心来对待她的一切!
   常常听到一些女人说,那男孩子没内容。
   
   应该是指其没有经过时间的磨砺,没有生命中的质感。

  这种生命的质感不是金钱,也不是名牌服装。
     而是经过了岁月之后的那份从容与淡定。
     是在任何困难面前,都能找到出路和办法。
     那应该是男人应该有的一种气质、智慧、胆识、信心和勇气。

     夜的大海,波涛轻涌。过去在想像中、书本上、诗歌中读到的大海,现在是如此真实地展现在眼前。蔚蓝色的水域,就像在草原上看到的蔚蓝色的天空一样变幻莫测。
    大海比草原辽阔,天空又比大海宽广。
    而人的心灵却是比天空还要广阔。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芒。
    而人却能够从一滴水感悟到生命的沧桑。记忆之中的美好和眼前美好时光一样。在特殊的时空里,我和爱弥儿驾一叶帆船,在大海上各自感悟着生命。

    在男人和女人之间,是有着无形的磁场的。
    我吸完香烟。走近爱弥儿,她仿佛想到了什么,正要对我说,彼此却凝视了。
    在如此近的距离,彼此能够听见呼吸的距离,我看见爱弥儿的眼中闪着生命的光芒。
    几乎是同时张开了胸怀,我们在帆船上拥抱了。
    她轻声对我说:雪夜,谢谢你。
    我们双手环抱着对方,她的脸贴在我心脏的部位。听到有力的跳动声音,就像一只拳头擂鼓一样,听到这个生命的心脏发出“咚咚”的响。
   
    上帝说,男人的一半是女人。
     我们拥抱着彼此感受着来自对方生命的气息。我嗅着她身体散发着淡淡的香味,那是来自女人的肉体和香水相混合的味道,蜜蜂糖的味道。而不是浓妆艳抹的味道。她轻抚着我的背部,手指跟我猜想的一样非常柔软。
     她是在关切着在她怀中男人身上所散发出的神秘气息。

     她是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这个男人坚守高原。

     我轻吻了爱弥儿的脸,她本能地娇吟一声。
     一团火焰突然窜出来。
     我知道肉体就要被点燃。

     爱弥儿眼里浮现迷醉的神情,彼此渴望着燃烧起来。透过薄薄的丝裙,我能感受到爱弥儿的热血,肉体温度的上升。有些冰凉的身躯变暖。
     我突然意识到男人和女人的肉体也是有语言的。女人的身体语言远比说出来的、有声音的语言丰富百倍、千倍。最精美的语言莫过于男人在拥抱女人的时候,而女人的回报则更加地摄人心魄!
     这种语言只能用整个身心全部的投入来感受、体味。

     爱弥儿的身子非常软绵,我相信如果我此时松开手,她会无力倒下,就像是临河突然晕倒,如果不在关键的那一瞬间把她抓住,就会眼睁睁地看着她掉入河中被时光之水冲走或者淹死。

    那一瞬间, 她被我搂在怀中,因此,彼此都得救了。

    于是,我们不约而同拥抱得更紧。她回吻了我,电一般的幸福像酒醉漫过我全部的身心。

     啊!
    我明知道这只是一个叫雪夜听风笔下的场景。
    我明知道爱弥儿娇柔的身躯深处,有一片小小的时空天地是属于我们俩的。

    面对着如此的美好,我陷入非常矛盾的两难境地。
    我希望这是一个梦,一个永远不会醒的梦!
    但是理智又反复提醒,这是小说。

    爱弥儿是你小说中的女主角。呵,写小说的雪夜听风这是怎么啦?居然爱上了自己小说中的女主角?!

    生命的拥抱,是彼此情感的提升。就像那碗酥油茶一般,要经过多少岁月时光来搅拌,才能彼此品尝到生命的真正味道。而也有许多人终其一生,却是无缘品味!?

    我仔细看着爱弥儿的眼睛。在淡淡唇膏色的肌肤下,她的眼睛明亮而清澈,鼻子挺拔,上下嘴唇线条精美,笑起来十分动人。她的五官搭配非常的精致,仿佛上帝令她来我们的时空,就是来关切我的。
   
    就如同是破蛹的蝴蝶,在彼此拥抱的过程之中,重新获得了另一个时空里的生命。
    这生命比当下现实中的生命更加纯粹,更加真实,更加令人心甘情愿。
    我相信在那个时空中,人们突破了所谓道德的禁区。
   
    现在,我们坐在甲板上,爱弥儿躺在我的怀抱,听我说着草原上的趣事,不时发出开心的笑声。说到动情之处,她会很自然地吻我一下,我也会自然地吻着她。

    帆船的舱内,传来著名小提琴协奏曲《梁祝》。
    那是我在上帆船之前,特意找来作为背景音乐。在如述如泣的旋律中,爱弥儿闭上眼睛,丰满的胸脯起伏着,她整个的身体线条流畅,头发是浅栗色,脸庞光洁。
    “抱紧我。” 爱弥儿喃喃呓语了一声。
     接着,一滴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缓缓涌出,很快那滴泪珠变为线一般悄然沿着她光洁的脸庞滑落!

     我知道爱弥儿一定是伤感着什么。
     人的情感或许就是这么的奇特。大喜大悲有时是突然转换的。在每个人内心深处,总是有着不可逾越的准则和约束。而一旦个人的行为超越了心理底线,要么是更加的放纵人,要么就是陷入无底的深渊。

     女人是一本读不懂的书。
     如果女人是看图识字,那么这世界上或许就没有了烦恼。同样,反过来男人也是一本书。
     在男人和女人之间,维系的就是所谓的伦理和道德。而不是彼此的真正认识与了解。所谓了解是长期生活在一起所形成的习性。就像一朵花,需要阳光、空气和水一样。在这个越来越人工化的年代,有时,四季也秩序颠倒了一般,冬天也可以在室内如春天一样,夏天也可以如冬天一般。
     
     爱弥儿快满四十岁了。
     四十岁的女人,是经历了不少的事。四十岁的女人,很少有如爱弥儿一样的肤色和心态。她们大都为生活、工作、家庭所累。有的只是付出,而几乎没有时间自己来照顾自己。更何况是梳理自己的情感。
    而在属于我们的这个特殊的时空里,爱弥儿想到了这点,禁不住为自己伤感。
    而男女间的情感又是那么的微妙和复杂。
    坚守一个简单的准则,说着容易做着难。
    如果人人能够坚守一个他自己认为正确的、简单的准则,也就是说,能够很容易办到和做到的准则,也是几乎不太可能。
    人是有情感的。正所谓这山望着那山高。人心不足蛇吞象。人的欲望,就好比登山,抵达一个顶峰时,还有更高的山峰在前面等待,充满着不可思议的诱惑!

    现在爱弥儿在我的怀中睡着了。
    夜的大海,仍然是一片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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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到曼德里已经三天了。
     主人还没有回来。每天就是管家到吃饭的时间,轻手轻脚地来到我的房间,叫我去用餐。

     在这三天里,发生过一件事。
     起初,我并没有在意这件发生的事。后来,我才知道这件事至关重要,也就是说,我自己的疏忽大意错过了处理和应对的第一时间。
     许多事情就是这样,在其发生之后,总是有着最佳的第一时间。而错过了,就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曼德里夏天的夜晚非常宁静。
     距离庄园不到两公里,有一处天然的湖泊。
     有时,我也觉得无聊。就骑上马,在饭后的傍晚来到了湖边。
     在夜色中湖水轻轻鼓浪,在微风下,湖水冲击着岸边,发出“哗啦”的声音,湖水不像海水那般有气势,海水拍岸时会发出“轰”的声音。
     我下了马,任马一路小跑在草坪丛中撒欢儿。
     我坐在湖畔的一处裸露的岩石上,吸着香烟,盯着碧波微澜的湖水,沿着水域,一直连接到天边。
     夜空中忽然闪烁了一下,是一粒星星跳动一般跃然天幕。在夏天的夜幕,高原天空的星星格外清晰,由一粒星星引出一串的星星,由一串星星又引出了一片的星星。
     一会儿,整个头顶的天空,繁星点点,仿佛天河两岸有无数的莹火燃烧一般,北斗星因其奇特的排列,一眼就能辩认出来,更为奇妙的是湖水非常清澈,星光便倒影在水面,形成一副立体的画卷。令人分不清,星星到底是在水面,还是在天上。
   
     我从摘下的马褡子里取出一瓶酒,边独自一人喝着边欣赏着草原夜晚的星空。

  突然,星光之下,一只黑色的蝴蝶在飞翔着。
     在我打开了酒瓶,正要喝下第一口的时候,这只黑色的蝴蝶从我的身边飞了出来。
     我的浑身闪了一个激灵。
     我暂且放弃了观赏星光,而是被这一只突如其来的黑色的蝴蝶所吸引!
     这是一只受了伤的凤蝴。一只翅膀无力却又是那么坚强地支撑着整个的身体,而另一只翅膀却是主动承担着更多的份量。在这个宁静的夜晚向着前方飞行。

     我略为感到惊奇。
     先喝了一大口的酒。借着满天的星光,盯着这只蝴蝶将要飞向何处?
     心底却依稀看见了一个女人!

     一个年轻而美丽动人的女子!
     她全裸着美丽的胴体,站在夏天的这片花海丛中的湖水中,唱着悠扬的牧歌。

     啊!我由不得自己泪水涌了出来。
     就像是我在成都这个冬天的夜晚,我梦到了一只蝴蝶,梦到自己的这一生走在草原上的情形。

     凤蝴张开着翅膀,向湖面飞翔。
     那优美的翅膀过后。就是死亡一般的沉静。

     心。仿佛是受到了一次剧烈的冲撞一般。梦幻之中,我心脏的房子窗外,如同春天的花瓣纷纷地飘落。
     《蝴蝶梦》中的一切,也就在这个最寒冷的冬天,被我睡眠最深处的闪光所唤醒。

      一个人的生命,或许就是这样的奇特。
     上帝在给了你外貌、才智的时候,又同时让你必定经受磨难。
     就像大海之上,总有一座冰山,在不知道什么时间,什么季节、什么地方在等待着《泰坦尼克》号的来临。

     当那个叫杰克的男孩子,因为一场赌博而赢得了上船的资格的时候,当那支英格兰的风笛再次吹响的时候,人人可能觉得自己就是杰克,人人希望自己就是罗丝!

      这只凤蝴的出现,打破了我的浪漫。
      我低下了头,吸着夜晚露水的清凉,坐在绵软的草坪间,慢慢喝着自己的酒。
      空气中就有了酒的味道,许多的长了翅膀的昆虫也纷纷远离我而去。
      腐烂的味道,就像是从我的灵魂里淡淡地散发了出来。我觉得自己确实是灵魂腐烂了!

      而在这夜晚的蔚蓝色的天空,唯一的月亮仍然高高地挂在苍穹。

      在不远处的湖面,也是一轮月亮映在水面。
      如果说太阳的光辉与炽热,代表着大地的温暖。那么,月亮则是婉约与充满着人生的诗意。
      这诗意如同草药一般,可是慢慢地医治我那早已腐烂的灵魂。尽管这确实是需要时间,需要穷尽一生的光阴。但,却是值得为之去试一试的事情。
      酒喝到自己内心快乐起来的时候,我睡在了软软的草丛,不觉得寒冷。而是独自一人,任思想伴随着着眼前的时光流淌。如同一条河,在生命中流过了春、夏、秋、冬。
      我知道自己是高原的风、高原的一株小草。
      我知道那只受伤的迷人的凤蝴实际上就是爱弥儿的化身。

      就像佛教中所说的,众生百相。
      爱弥儿的绝美,历尽了坎坷。正如那首《白狐》中的狐狸,要在冰雪之中苦守修行千百年,才能得到世间的真爱一样。
      醉眠湖畔,满天的星光编织着最软最温暖的被子,轻轻覆盖着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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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雪夜好——好久不见了:)
先上茶,落座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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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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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小节读完了——至少读了两次:)
感觉,这不像一部长篇小说,很像一个人寂然的独立于自己的内心世界,喃喃自语着:)
不过,听着作者的那喃喃自语,我仿佛看到了一个饱经世事的男子是怎样惊诧于自己在茫茫网海中遇到的那位女子。——用奇迹一此说明了这一点。

绝美——铝——对女子的评价,这样的的词同时出现,是第一次见到。特别是“铝”这种金属用在一个隔屏相望的女子身上,一种戚艳的冷美。

还有,关注一个人,不是看“她”关心、关爱、关怀什么,而是从看“她”最“关切”什么入手,呵呵,不能不说,作者,或者说文中的主人公,很厉害哦

——又一个老套的网恋激情故事,可是,开篇却不落俗套。好,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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