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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关于对论坛抄袭事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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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连续发生两起有原作者找来品读追讨文字权属问题的现象,造成恶略的影响,破坏家园声誉。
抄袭是各个论坛严厉禁止的,由于验证步骤困难,还望大家指明原创,有效遏制与打击抄袭行为。为做到杜绝该现象,特此公告声明对盗贴的处罚方法,保护原作者的权利还需大家建言。

处理方法:
1.被疑为抄袭或已经被原作者找上门来的作品,由相应版块版主根据举报者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核实 , 被质疑的帖子主人需要在收到版主留言询问48小时内给出合理解释,48小时内不做解释及解释不合理者。根据抄袭处分进行删帖、扣积分、降权限等处理。

2.以后发现抄袭事件,将在品园发公告批评警告,再次抄袭,封其在论坛的ID,禁止登陆本站。

3.对于揭发者,一经查实,奖励品读币10万。

对于抄袭行为,希望广大会员朋友引以为戒,切勿为贪一时的虚荣而置自己声誉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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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8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菲菲迷,在参与“秋风起了”征文活动中的三篇作品,经举报后核实,属抄袭。不管出于怀念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而发布朋友早年的文字参与活动,都违反了征文精神,涉及抄袭的文章将转出活动版区,因文章优秀考虑不予删除,移入转帖版供品赏,但若该文章的原作者要求删除,请坛消息告知。

对菲菲迷扣除相应奖励,作品撤销精华,并撤销活动区版主及坛庆副队一职,以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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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并支持家园对抄袭事件的处理决定,希望大家认真对待,共同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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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好坏是水平问题,是否抄袭是人品问题。
希望大家珍惜自己的ID,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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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08: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品读家园是我们园友共同的家,我们要协力营造并爱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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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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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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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况且,菲菲迷也是论坛老将了,不会不知道不准抄袭的规定。
既然知道规定,却又“抄袭”了,估计另有原因和考虑。
虽然不管什么原因,均应反对这种做法,但据此就说其人品问题,似乎不合适吧。

建议不要动辄说人人品问题,没有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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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看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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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菲菲,这丫头,真是个孩子;无论为了什么,不能触底线;这确实和杀人放火不是一回事,但在一个小范围内,譬如论坛,抄袭就是大问题;
不过,改了就是好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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